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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花样百出,上海律师教您维权有道

时间:2021-05-24 10:52 点击:    上海律师 商标侵权 维权案例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所在,是企业品牌的象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商标已经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其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让投机分子闻风而动,甚至不惜铤而走险,搭起他人商标的“便车”,侵权方式花样翻新,手段越来越高明,让相关当事企业很“受伤”。而如何识破这些花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维权,是摆在相关执法人员和当事企业面前的“大考”。

  上海商标侵权律师带您一起了解以下案例,以便帮助企业和个人提高维权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督促个人和企业正当竞争、诚信经营,还市场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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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包装雷同误导消费,构成侵权停止生产

  某某集团是南方某省省从事椰子等热带水果深加工的专业公司,跻身中国饮料工业十强企业,其所生产的“某某”椰子汁是国内非常流行的一款饮品。2019年5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某某集团取得了第1575561号“某某”注册商标专用权。

  2019年,某某集团工作人员在市场调查时发现,一款名叫“某某”牌椰子汁的商标标识很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某某”椰子汁。据了解,该产品是由南方某省新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山市创某食品企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饮品。

  某某集团以“某某”牌商标为驰名商标,新某公司、创某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及商标特有的包装、装潢为由,起诉新某公司、创某公司。除了要求新某公司、创某公司停止使用“某某”椰子汁企业字号,公开赔礼道歉外,更是提出了207万元的索赔。

  而新某公司和创某公司则表明,商标中“脉”与“树”两个字不仅在结构上不一样,两个字的在包装上所占的面积都比较大,并不会误导消费者,因此,并不存在侵权行为。

  在审理中,法官仔细比较了“某某”牌椰子汁与“某某”牌椰子汁的外包装,发现两者不仅均为纸质外包装,而且都由黄、蓝、黑、红、白5种颜色组成,商标也同为纵向排列,字体颜色、字体底色均相同,唯一不同是非楷体的经过加工的“某某”两字。另外,两款椰子汁的净含量、外包装大小、形状也几乎一样,很容易误导消费者。最终法院认定新某公司、创某公司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某某集团的商标专用权,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海口中院一审判令新某公司、创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侵害某某集团“某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椰子汁,赔偿某某集团经济损失费用10万元。

  新某公司与创某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南方某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方某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下,新某公司与创某公司同意停止生产、销售“某某”牌椰子汁,并赔偿某某集团有限公司8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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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随着创新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在企业价值中的占比越来越重,而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发展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林林总总、令人眼花缭乱、竞争激烈的众多商品中,大多数消费者依靠自己对于商标的认识和信赖来作出判断和选择。

  于是乎,一些企业便企图不劳而获、投机取巧,通过仿冒他人商标获得不法利益。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方式、方法也在不断翻新、变换,一些企业企图浑水摸鱼、钻法律的空子。

  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不仅仅损害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事实上更是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往往是利用消费者对于名牌商品的信赖进行鱼目混珠、以次充好,使消费者上当受骗。因此,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不只是一般的违法和缺乏诚信,而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针对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不断翻新、变换,立法部门、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也应当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和手法,织密法网、补牢漏洞、扎紧笼子,绝不给那些企图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侵权企业以可乘之机。消费者和商标专用权人同样应当增强警觉、擦亮双眼,遇到假冒商标的行为要注意搜集证据、及时举报控告,使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上海商标侵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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