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代书遗言的见证人也是具有必定的法律前提才能够保障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同样才可以保证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如何进行律师遗嘱见证?代书遗嘱见证有哪些条件呢?嘉定合同律师为你进行相关解读。
一、代书遗言见证人的前提是什么
1、遗言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本人的劳动支出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言见证人必须是明智健全的正常人。肉体变态、损失明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遗言见证人必须是可以或许懂得遗言内容、通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遗言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弊瓜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弊瓜葛的人,因为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划定:“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此中一人代书,注来岁、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余见证人和遗言人署名。”
二、代书遗言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怎么样能力保障代书遗言无效?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遗言人口述遗言内容,由见证人接替遗言人誊写遗言。代书遗言不是代书人根据本人的意义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书遗言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此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普通是遗言人指定的,并经自己批准的国民,不能以构造的名义为遗言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目上的请求,首要是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言人必须在遗言上署名,并注来岁、月、日。代书人将誊写终了的遗言,应交由其余见证人核实,并向遗言人就地宣读,经遗言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余见证人和遗言人署名,并说明详细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4、遗言代书人应该拥有完整的民事行动才能,不是未成年人或许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言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弊瓜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间接列入继承,同继承存在着间接而庞大的利弊瓜葛,假如让他们负责遗言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侵害其余继承人的好处,以至涌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对于代书遗言的一些前提和遗言见证人的基础条件为您介绍到这里,如果您对于代书遗嘱的一些法律条件还是比较陌生,或者对遗嘱撰写有一定的困难,可以咨询嘉定合同律师。
嘉定合同律师描述合同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