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对于大货车都是抱着一种敬畏的心态,因为其载重大,惯性大的原因,一旦发生事故,基本上都是十分严重的。也正是如此,保险多自保能力高的大货车,在路上一直以来都是横行霸道!
在2018年的时候,一位老人因为早起遛弯被大货车鸣笛吓死的事情,一度成为当年备受关注的事件,而在这么多年过去之后,这起悲剧才正式落下帷幕,给了死着一个迟到的结局。
据悉,这位老人是1941年生人,在2018年的时候已经是77岁的高龄了,在这个年纪,虽然还能够自理,但是这位老人也是存在一身的心血管疾病,只不过在药物和保养得当的情况下,身体也还算是不错。
在某天的一个清晨,这位老人如同往常一样来到马路上散步,因为早上空气好,老人又没有太多的睡意,所以每天大早上都有着很多老人一起在路边遛弯。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家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大货车都喜欢在晚上或者凌晨出发,因为这时候路上的交警少,而且车少不容易堵车,所以这起意外虽然看上去有些偶然,但实际也是必然的结果。
所以这位老人在遛弯的时候,一辆货车因为想要提醒路边的老人注意车辆,司机也是选择鸣笛警示。只不过大货车的喇叭都是气笛,所以在分贝上远远高于普通轿车,也正因如此,这位老人被这猛然的笛声瞬间吓到。
受到惊吓的老人,虽然没有和车辆发生接触,但因为年纪大的原因也是直接瘫倒在地,最终因为惊吓过度导致呼吸循环衰竭外加脑出血不治身亡。
这样的悲剧,对于老人的家人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所以一怒之下,老人的家人也是将这辆大货车的司机告上了法庭!表示这一切都是因为司机造成的,对此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司机应当赔偿自己34万元。
这样的要求相信很多人在见到之后都是会震惊不已,这在路上开车鸣笛,老人受不了之后都要状告司机,难道哪一天老人自己正常离世,还要状告空气无法呼吸吗?
但现实往往都是残酷的,在经过漫长的取证和调查之后,法院最终也是判罚司机有着责任!认为不管怎么说,造成老人意外离世的原因都是司机鸣笛造成的,虽然没有直接接触到老人,但是却和老人的死有着因果关系。
所以经过法院的审判,最终判处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而在保额之外,不足的部分司机张某承担15%,而被告谋道镇村建中心承担5%,三方被告共计承担15万元的赔偿金额,其他的剩余部分,则是由原告自行承担。
这样的判罚结果一出来,不少网友也是争论不休。
有人认为,这位老人本身就有着疾病,身体素质已经不是很好了,这样的情况,还要在马路上遛弯,这不就是寻找机会碰瓷吗?人家司机鸣笛一下就吓得脑出血,如此脆弱,就不应该跑到马路上遛弯,公园或者乡间小路不都是可以。
但也有人认为,这样的事情司机就是存在过失,在马路上,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都应该做到礼让行人慢行驶过,可现如今很多车辆根本就不管行人的死活,完全不会礼让,尤其是货车的气喇叭还十分的响亮,就算是年轻人不经意间同样都是会被吓一跳的,更不用说老人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言辞,也正诠释了所有人对于此事的看法,或许对于很多人来说司机没有什么过错,但是这其中的原委,又有谁说的清呢?
上海禁止鸣笛一般会处罚150元:
1、在市区内鸣笛是不扣分的,但是会被罚款,罚款的数额根据当地规定缴纳;
2、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笛,处500元罚款;
3、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交警可以现场记录方式固定证据,并作为处罚依据;
4、可是车辆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以鸣喇叭示意,其他情况不应鸣笛。
5月23日,行人从上海市顺义路一处禁止鸣笛的交通标志前走过。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环保局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鸣喇叭的通告》中规定,从2007年6月1日起,上海市外环线以内区域将全天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助动自行车)鸣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