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本着和平解决的态度签订的协议,协议内容涉及夫妻存款、房屋、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等等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只需要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新生儿出生证明、离婚协议书等证件材料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需提前预约。
明天就是2021年了,民法典中正式施行,协议离婚面临着30天的离婚冷静期和最长30天的领证期。意思就是在夫妻预约后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然后回家冷静30天,30天冷静期过了之后,需要在30天之内,双方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过期不去,则视为放弃离婚。再次申请仍然需要度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再来说说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本质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一旦签字并且在民政局留档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被胁迫、欺诈等非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并且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财产或一方隐匿、欺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隐匿、擅自变卖的情形,也可以要求多分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很大的,并且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在无特殊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当然,这是建立在一方反悔的情况,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都有修改离婚协议书的意思,并且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但依然不如民政局留档的法律效力大。
离婚协议书本身就是夫妻双方离婚时自行协商的表述,所以有很多地方是不严谨的,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建议还是找到专业的离婚律师去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签订私下书写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约定内容除了财产分割,更重要的内容是感情是否破裂,双方是否同意离婚,以及子女归属抚养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及子女的人身利益关系,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和协议书。
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要件比较严格,即使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做了上述约定,离婚协议书也并未因此而生效,而是应当自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才自始生效。
如果双方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双方亦签字捺印,但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书并未生效。即使起诉到法院离婚,该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也只能作为法官判决离婚的参考,并非绝对的依离婚协议书内容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也就说离婚协议可以由当事人草拟,但是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综上所述,就是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就要看有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了,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了的离婚协议书才是真正生效了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