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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法上海浦东离婚律师专业委员会内汇集了众多专家、业内优秀学者,包括著名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专家、婚姻家庭研究中心主任、高校教授等。客户群体不乏企业家、外国友人及外籍华人。成立至今,浦东婚姻家庭委员会律师团队代理了数千件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抚养权/单方面离婚),并定期开展案例研讨会,各专家律师对疑难案件深度剖析,力求争取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律师们以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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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人离婚,浦东婚姻律师必须要知道的3个基础问题

时间:2021-08-19 11:06 点击: 关键词:外国人离婚,浦东婚姻律师

  与外国人离婚,浦东婚姻律师必须要知道的3个基础问题

  如果您与外国公民有关系,您可能想了解您根据国际家庭法享有的权利和责任。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试图协调跨国界关于婚姻、离婚和子女监护的规则。

  一般来说,国家会承认在其他国家有效进行的婚姻。然而,在同性婚姻领域,这可能更为复杂,许多国家仍然不承认这一点。一个不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的同性伴侣可以前往另一个国家结婚,但他们的婚姻是否会在他们回到他们居住的国家时被认可还远未确定。

  关键事实

  除非存在非常特殊的情况,否则离婚将被跨越国界承认。

  根据《承认离婚和合法分居的公约》,离婚也被普遍承认为跨越国界有效。当承认离婚与一个国家的公共政策不相容时,可能会有一些例外。如果配偶之一在离婚诉讼期间没有公平的机会维护其权利,则未准予离婚的国家可能不会承认其有效性。如果配偶是当时不允许离婚的国家的公民,则离婚也可能不被承认。

  物业部

  《婚姻财产制度适用法律公约》允许配偶选择在婚姻结束时由哪些法律决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夫妻可以选择配偶一方为公民的任何国家的法律、配偶一方有主要居所的任何国家的法律或配偶一方开始新的主要居所的任何国家的法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选择,他们的婚姻财产将按照他们婚后主要居住地的第一个州的法律进行分割。

  问题是该公约尚未得到广泛批准,因此其规则并不广泛适用。当婚姻财产位于配偶既不是公民也不是居民的国家时,法院需要找到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因为法院对该财产没有权力。有时,当一个配偶控制这些类型的资产时,法院只会命令该配偶以法院确实有权管理的资产补偿另一配偶。

与外国人离婚,<a href='/pudongqulvshi/pudonghunyinlvshi' target='_blank'><u>浦东婚姻律师</u></a>必须要知道的3个基础问题

  儿童监护和儿童抚养费

  尚未 制定关于儿童监护权的统一法律,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已经解决了父母绑架儿童和儿童抚养费的问题。关于绑架,各州已同意,如果父母一方将儿童带离该国,则应将儿童送回其主要居住国。这意味着在前配偶之一试图违反监护安排后,各国将合作恢复监护安排。

  《儿童抚养费和其他形式家庭赡养费国际追回公约》提供了一些关于儿童抚养费的跨国规则。被命令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前配偶有时会通过搬到无法联系到的其他国家来逃避这些付款。该公约的回应是要求各国执行在其他国家制定的儿童抚养协议,这意味着跨境流动的人需要跟上他们的抚养费。

  如果

  1)夫妻双方,一方是中国人,另一方是外国人;

  2)双方结婚时是在内地登记结婚的;

  3)双方都自愿离婚;

  4)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具有完全明事行为能力),

  以上这几种情况下,是可以在中国境内办理协议离婚的,拿着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即可。

  夫妻双方都是外国人

  ◆ 如果双方都是外国人,又在国外登记结婚,除非有合理的理由,中国法院才会受理。合理的理由例如有财产位于中国、孩子在中国就学等等。否则,如果与中国没有任何连接,中国法院难以受理管辖。

  ◆ 如果双方都是外国人,或者双方并不是在中国内地领的结婚证,或者一直无法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也是可以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但就无法走协议程序了,只能走诉讼程序。

  ●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国人,且被告经常居住地在中国领域内或双方经常居住地都在中国领域内,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具体法院管辖该离婚诉讼案;

  ●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国人,原告经常居住地在中国领域内,但被告经常居住地不在中国领域内,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具体法院管辖该离婚诉讼案。

  夫妻为定居国外华侨

  ● 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是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其他情况

  ●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 如果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与外国人离婚,浦东婚姻律师必须要知道的3个基础问题

  二、 涉外离婚的程序怎么办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当事人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如果是两个外国人要离婚,条例授权双方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授权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不论双方能否协商一致,都不能在中国直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此时,原告需向管辖法院提供这些立案材料,包括:

  1、起诉状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使用,两份交给法院。

  2、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会在法院验证后归还。原告是外籍人员的,需要提供自己的护照。

  3、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书。如果是在国外办理的结婚手续需在该国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4、被告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登记信息。被告是外籍人员的,需提供在华居留证明,或者其他国外的具体地址。

  5、委托律师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6、相关证据材料。

  送达了起诉材料后,法院会在7日内决定立案,审查立案后,法院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如果不能,或是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此时便可能产生2种情况:

  a.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b.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七个月,之后,缺席判决。

  三、涉外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吗?

  涉外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在无法回国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要注意,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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