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和减轻因素概述
如果法官或陪审团在刑事审判结束时认定被告有罪,则法院必须确定被告的刑罚。州和联邦刑事法规通常根据犯罪分类设定最高刑罚,重罪可能受到最严重的处罚。法官在量刑方面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量刑听证会允许检察官和被告都有机会提供证据供法庭考虑。
关键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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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因素
检察官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在审判期间应判处严厉判决的加重因素。刑事法规通常会确定应导致更严厉惩罚的具体因素。一个常见的加重因素是先前的类似定罪记录。其他加重处罚的因素通常与犯罪本身的情况有关,例如使用武器或受害者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除了先前的定罪外,法院不得使用加重处罚的因素来判处比平时更严厉的判决,除非陪审团认定这些因素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属实。坎宁安诉加利福尼亚案,549 US 270 (2007)。
重犯:法院可能会对先前多次定罪的被告处以更严厉的处罚。在有“三击”法的州,例如加利福尼亚,如果被告有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先前定罪,相对轻微的罪行可能会导致长期监禁或监禁。
受害人的脆弱性: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如果根据客观标准或与被告有关的情况,发现受害人脆弱,则法院可能会判处更严厉的刑罚。基于年龄的脆弱性,例如针对儿童的暴力犯罪或针对老年人的欺诈计划,可能是一个加重因素。其他因素可能包括身体或精神残疾、疾病或伤害以及丧失能力。
领导角色:如果被告在犯罪计划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领导或管理角色,一些司法管辖区允许法院将其视为加重处罚因素。如果被告影响或控制了参与犯罪的其他人,则尤其如此。
仇恨犯罪:一些州已颁布法律,如果该州证明被告的动机是基于群体特征的偏见或敌意,则允许增加量刑。大多数仇恨犯罪法规包括种族、宗教和国籍等类别。一些州还包括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等类别。
强制最低量刑:对于某些罪行,案件的情况可能会触发法律,取消法院向下调整刑期的裁量权。对于许多与毒品有关的犯罪,强制性最低量刑法律仍然很常见。例如,由于针对可卡因的强制性最低法律,对涉及可卡因的犯罪的处罚与过去对涉及粉末形式的可卡因的犯罪的处罚大不相同。2010 年的《公平判刑法》试图消除这种差异,但其他法律仍然具有类似的效果。
如何提高加重和减轻因素
缓刑官员的陈述报告、控辩理由、证人证词、被告对法官的直接讲话以及犯罪受害者陈述中可能会提出刑事案件中的加重和减轻因素。
缓解因素
辩方可能会提出减轻处罚因素的证据,以支持从宽量刑。刑事法规很少关注可能减轻被告人惩罚的因素,但法院认为,只要与量刑程序相关,就可以引入与被告人性格有关的证据。参见 Lockett 诉俄亥俄州案,438 US 586 (1978)。常见的缓解因素包括:
缺乏先前的犯罪记录
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受害人的罪责;
过去的情况,例如导致犯罪活动的虐待;
犯罪时的情况,例如挑衅、压力或情绪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但可能会提供解释;
精神或身体疾病;和
真正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