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亲爱的读者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敏感又常见的话题——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你是不是也好奇过,这种协议到底需不需要公证?公证之后,它就一定有效吗?别急,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来给你一一道来。

首先,咱们得明白,婚内财产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等事项达成的一种协议。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复杂?没错,婚姻中的事儿往往就是这样,复杂而又微妙。
那么,这个协议要不要公证呢?这得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涉及财产关系的协议可以申请公证。但并不是所有婚内财产协议都需要公证。比如,如果协议内容简单,双方都能达成一致,那完全可以不公证。当然,如果涉及到较大金额的财产,或者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存在较大分歧,那么公证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公证之后,协议就一定有效吗?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协议经过了公证,它的有效性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这个协议可能就是无效的。
那么,如何确保婚内财产协议的有效性呢?以下是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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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协议内容:协议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含糊不清。比如,明确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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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法律规定:协议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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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真实意愿: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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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协议双方应当签字盖章,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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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对于较大金额的财产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情况,建议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好了,说到这里,你可能会有疑问,那具体有哪些案例呢?让我来给你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来源:2023年某市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
案情简介:原告张女士与被告李先生结婚多年,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李先生所有。后来,张女士发现李先生在外有出轨行为,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婚内财产协议,但被告认为协议存在欺诈,要求法院认定协议无效。经审理,法院认为,虽然婚内财产协议经过了公证,但协议内容存在欺诈,不符合法律规定,故认定协议无效。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协议经过了公证,也不一定能够保证其有效性。因此,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一定要慎重对待。
总之,婚内财产协议的公证与否、有效与否,关键还是要看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双方是否真实意愿的表示。如果你在婚姻关系中遇到了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上海婚姻家庭律师,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记住,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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