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国家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深化生产教育一体化,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结合。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各级职业教育有效衔接,服务于全民终身学习。下面跟着崇明区律师事务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5月1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正式生效,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改。
新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进行明确“职业发展教育是与普通家庭教育研究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并通过不断推进普职融通等顶层设计,真正可以实现自己职业道德教育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办公室副主任宋芳用“一个整合、三个环节、两个升级”的概念,概括了《职业教育法》修订后的思路和主线:“一个整合”,即促进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 发挥企业办学主体的作用,“三个环节”是整合、渗透、畅通。 即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合,有效渗透各级职业教育,畅通招生就业渠道;“两个提升”是指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职业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
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说。
建造互谅互让的“天桥”
长期以来,社会上对职业教育有一个普遍的认识职业教育是一种低水平的教育,学生的成长渠道不畅、不宽。
宋芳介绍,经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此作出了针对性的规定,以确保国家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实现产教结合,专科学校教育培训并重,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相结合,有效整合各级职业教育,服务于全民终身学习。
在职业发展教育与普通家庭教育相互融通方面,该法明确自己国家通过建立一个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生学习研究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国家学分银行体系建设,促进教师职业素质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理论成果融通、互认。法律也鼓励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生活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知识教学设计内容,进行会计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劳动教育。
在职业发展教育企业内部融通方面,该法规定,接受教师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等学习研究成果,经职业学校认定,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达到一个相应职业学校学业要求的,还可以通过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我国高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会计制度法律规定,将符合社会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省级以上就是教育环境行政部门会同有关政府部门之间建立一种职业道德教育资源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实施职业素质教育的学校及其专业机构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
不同层面的有效职业教育也令人担忧。
宋芳说,这部法律明确了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高等职业学校开展相关专业的贯通招生和培养;明确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且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的学位。
职业发展教育工作一样有高学历
林宇指出,对于特定类型的教育,自然会有一个独立完整的学校制度和培训水平,“职业教育也有很高的学历”。
林宇表示,教育部将统筹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一体化设计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促进各级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的衔接。
在升学方面,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林宇说,一直以来,建立职业高考制度的呼声很高。这次《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将加快实施”。
高职专科的分类考试招生目前我国已经发展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很多其他地方都组织了春季高考。接下来,加快企业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加强省级统筹,确保社会公平公正,完善“文化心理素质+职业技术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按照自己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选择职业学校毕业生,建立更加适合职业院校培养学生升学的通道,推动作用不同需求层次职业健康教育教学有效贯通。
下一步,教育部将稳步提升本科职业教育的规模和培训能力: “十一五”期间,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建立一批职业本科院校,鼓励应用型本科院校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开展职业本科教育; 研究实施高职院校培养高端技术人才专业符合产学研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高等条件的本科职业教育措施。 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能力。
在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领域,教育部支持中高职院校培养计划的一体化设计,通过“3 + 2”和“五年一贯制”教育和产业协作、校企合作等方式,通过中专院校、大专院校-本科院校、中专院校-本科院校等多种学制组合,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企业学徒制,培养基层一线工程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
拓宽高职毕业生就业渠道
要提高教师职业发展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职业技术学校培养学生的出口也很重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王晓军副主任表示,此前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新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已经明确提出。 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安置、就业、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和聘用、职业等级提升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生一视同仁。
“我们将加强对全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活动的管理,确保发布的招聘信息不含歧视性条件,确保职业学生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权利。”。同时,符合条件的高职毕业生,要按照规定落实社会保障补贴、培训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更好地促进其就业创业。
在事业建设单位进行公开企业招聘管理方面,2021年,人社部印发《关于会计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环境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我们事业单位需要树立一个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着力破除社会上存在的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打通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参加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道,切实有效维护、保障教师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体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王晓军表示,《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出了五项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 可以概括为“三个平等、两个倾斜”:高职院校毕业生在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等方面与普通院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参与公共招聘的高技能人才机构迫切需要参与农村振兴人才事业给予优先支持。 通知还明确,公共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公共招聘中需要专业技能的岗位的教育要求,也可以不再设定教育要求。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张启红告诉《科技日报》 ,事实上,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的提高对职业学校产生了直接的积极影响。2022年,自主招生咨询人数明显高于往年,申请入学人数明显高于招生计划。这是一个多年未见的重大变化,也是职业学校随着职业教育升级而获得的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职业教育的修订为职业教育战线点亮了一盏‘指路明灯’,给了他们‘信心保证’,”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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