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刑事律师

策法上海普陀刑事律师专业委员会精通各种刑事案件的处理,并拥有宽广的资源。服务领域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济诈骗犯罪、挪用和贪污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故意伤害罪以及盗窃抢劫等各类犯罪。进化出独特的法律视角和敏锐的法律嗅觉,以此找寻到疑难案件的突破口,力求将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先后帮助多名委托人获从轻处理、减轻处罚、无罪释放,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及争取缓刑的成功率高达90%以上。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普陀区律师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推荐文章

普陀刑事律师:有新证据推翻原判但超过再审期限,也不能启动再审

时间:2022-07-25 11:04 点击: 关键词:普陀刑事律师,再审程序

  有新证据证明法院的判决结果有错误的,案件当事人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而申请再审是有期限的,法院可能是不受理的,下面由普陀刑事律师以民间贷款的经典案例解析,本案最终法院不启动再审程序。

普陀刑事律师:有新证据推翻原判但超过再审期限,也不能启动再审

  案涉贷款发生于1992年,于1993年到期。程长乐于1997年承诺代为偿还杨振武尚欠37万元贷款本金及35.3万元利息。但杨振武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形成于2019年5月20日。单凭《贷款催收通知书》记载的催收时间,永昌信用社催收贷款时,已经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永昌信用社起诉请求杨振武偿还贷款,杨振武可以其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抗辩。

  如果永昌信用社能够证明其一直在向杨振武主张该贷款债权,且每次主张均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鉴于二审判决2005年12月27日就已经作出,则杨振武早就应当知道诉争贷款未偿还的事实,至其2019年申请再审,早已经超过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间。

  综上,即使杨振武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真实合法,无论永昌信用社于2019年5月20日向杨振武催收贷款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本案均不宜启动再审程序。杨振武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故杨振武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附: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请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 原讯断、裁定认定究竟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 对审理案件需求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 原讯断、裁定合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普陀刑事律师:有新证据推翻原判但超过再审期限,也不能启动再审

  (七) 审讯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法律解释》

  第三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且符合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普陀刑事律师:有新证据推翻原判但超过再审期限,也不能启动再审

  当然,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最后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果您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普陀刑事律师


普陀刑事律师告诉你刑事案件请律 普陀刑事律师告诉您有刑事谅解书
上海普陀刑事律师谈空中喷洒除草 维权无度是否等于敲诈勒索
普陀刑事律师:有新证据推翻原判但超过再审期限,也不能启动再审 http://www.shanghailvshi.cn/putuoqulvshi/putuoxingshilvshi/4942.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