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如果夫妻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只要确定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行。但如果选择诉讼方式离婚,就要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好管辖法院。那究竟夫妻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提起诉讼呢?虹口离婚律师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来说,按照原告是被告的原则,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有一些特殊情况,离婚诉讼应在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
一、一般离婚诉讼
(一)离婚诉讼制度一般企业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对于法院可以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通过法院进行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需要经常居住地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
2. 与下落不明或被宣布失踪的人的身份有关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不同的人可以提起的诉讼。
(二)配偶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婚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以军人是非民事人民法院的原告的住所为准。离婚诉讼双方均为军人,由被告人居住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团以上单位的人民法院管辖。
1、夫妻两边都是武士的,其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两边有一方是武士的,武士对非武士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两边中有一方是文职武士的,即戎行文职干部的,非武士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4、夫妻两边中有一方黑白文职武士,即现役武士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涉外离婚诉讼
1.对在中国境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美国法院以结婚的法院必须有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结婚的或一方在中国境内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进行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法律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可以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发展提出我国离婚案件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中国国内的最后一个居住地人民对于法院管辖。
3. 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外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境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的,行使原告或者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相信大家此时对离婚诉讼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看完整篇文章,您对这方面的内容是否还有其它疑问?如果您还有其它任何疑问,欢迎咨询虹口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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