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违法强拆,相关部门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但是,当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被法院判定为合法时,强制拆迁是否违法。当事人能否获得国家赔偿?我们来看看上海拆迁律师代理的这起成功案例。
巴女士在家乡有一处房产,当地政府已将其纳入修建高速铁路的募捐范围。2014年7月4日,政府决定开征高铁税,以促进高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014年7月5日,政府确定了两个评估房屋价值的方案,即咨询和抽签决定评估公司。这两个方案于同一天在被征用地区公布。由于协商和多数选择的形式,无法确定评价机构。2014年7月7日,当场进行了政府公证抽签,随机选择了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作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并对巴女士的房屋进行了价值评估。2014年8月25日,政府就房屋征用补偿作出决定,并于2014年8月26日向巴女士送达了补偿。
巴女士不服政府工作作出的征收补偿方式决定,提出了中国行政法律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法院作为最终导致判决该决定企业合法。2014年12月19日,被告可以组织管理人员将原告涉案房屋建筑拆除,该拆除行为模式已被判决确认违法。面对这些房屋被清拆,巴女士忍无可忍,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律师声称拆迁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向被告申请国家赔偿,被告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回应,于是提起了诉讼。请求下令被告人梁元区政府赔偿安置费12600元,房屋租赁费42300元,房屋内货物损失85000元,共计139900元。
被告辩称,其征收决定已被法院生效判决合法有效确认,涉案房屋价值已被通过法定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合法有效评估,涉案房屋价值已确定。因此,房屋征收应当给予原告的补偿已经确定。被告在拆迁过程中虽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其拆迁行为未造成原告损失,不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 巴女士的房子属于高铁建设项目征收范围。虽然该房屋已经被有效的房屋征收决定没收,但被告政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房屋拆迁,其强制拆迁行为由于程序上的违反而被法院的有效判决确认为非法,原告可以对被告非法强制拆迁行为要求行政赔偿。
最终,法院可以支持了律师组成部分通过诉讼请求,法院一般认为企业虽然涉案房屋已被生效的房屋征收管理决定产品征收,但被告未按照国家法定工作程序对涉案房屋建筑进行全面拆除,其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因程序以及违法被本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原告可对被告违法强拆行为发展要求政府行政赔偿。最终导致判决责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人民币17251.68元。
征地拆迁法律纠纷不同于民事、刑事诉讼,因为它会涉及一家老小以后的生计问题,如果您正在被拆迁问题搞得焦躁不已或有拆迁问题要咨询,欢迎您咨询上海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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