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房屋首先违反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但强拆也有合法的,但是合法的强拆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才可以进行。那么强拆房屋违反了什么法律?阅读完以下上海拆迁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拆迁奖励金怎么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据此可以看出,一定的拆迁奖励是合法的,但拆迁奖励费并不多,且会有一个期限,它的设立只是为了奖励配合拆迁的人。
通常拆迁奖励的形式分别有现金奖励、按户/人口/房屋面积进行奖励等形式。如果拆迁方给的补偿合理到位,那么拆迁奖励是可以领取的。如果补偿比周围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要低,甚至要低不少,这个时候就需要多多考虑一下。
二、强拆房屋违反什么法律?
强拆房屋违反的法律主要有几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宪法》《民法通则》等。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4、《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三、拆迁跟政府打官司能赢吗?
“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的权利,2015年修改《行政诉讼法》将县级人民政府的管辖权提升至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就是控制地方政府对司法权的干预,所以我国法律一直在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胜诉难等问题,也尽量规避地方政府对司法权的干预。
此外,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的胜与败不在于官司是赢还是输,最重要的是要看最终你得到的补偿有没有提高,如果提高了,你就赢了。所以,不要在意一时或一个阶段的胜败,不要问律师能不能打得赢,而要问经过努力能否提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四、十几年前的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首先要明确的是只要这个房屋属于违建,不管过了多长时间,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都是需要拆除的。但是如果是在1984年之前建造在国有土地的无证房是不能算作违法建筑的,还有在1986年以前建造在集体土地上的无证房同样也不能算作违法建筑。
《城市规划法》施行于1990年,《土地管理法》施行于1987年,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理,若涉案房屋建造于30年以前且没有获取规划、用地、产权登记等任何审批证件,一般都是按照历史遗留处理。
违章建筑的拆除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就可以依法进行强拆。
最后,上海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如果遇到了违法强拆的情况,注意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且及时报警,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切记不能一味的接受拆迁人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求律师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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