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离婚律师

策法上海徐汇离婚律师专业委员会内汇集了众多专家、业内优秀学者,包括著名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专家、婚姻家庭研究中心主任、高校教授等。客户群体不乏企业家、外国友人及外籍华人。成立至今,华荣婚姻家庭委员会律师团队代理了数千件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抚养权/单方面离婚),并定期开展案例研讨会,各专家律师对疑难案件深度剖析,力求争取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律师们以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徐汇区律师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推荐文章

丈夫在外有外遇,妻子如何追偿?徐汇婚姻律师提示:冷静,冷静,再冷静

时间:2022-07-27 09:18 点击: 关键词:徐汇婚姻律师,外遇离婚

  如果丈夫在外面有了外遇,身为妻子很希望知道能不能要求第三者承担起破坏自己家庭的法律责任?能否向其索赔?徐汇婚姻律师对此进行了总结分析。

丈夫在外有外遇,妻子如何追偿?徐汇婚姻律师提示:冷静,冷静,再冷静

  关于丈夫有外遇,老婆是不是能够请求第三者负担补偿义务,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文划定。然而,根据法理和纵观各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情况,普遍将第三者插足作为一个道德问题,而没有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因此,我国目前《侵权法》的工作还在讨论之中,对于第三人破坏家庭权益方面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现在的妻子们要求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当然,在丈夫产生婚外情胶葛的进程旁边,假如老婆其余的权益遭到毁坏,是能够请求圈外人负担补偿责任的。比如说妻子的名誉权、个人隐私权、生命健康权、住宅安全权、通信自由权、肖像权、财产权等等,如果都受到第三者的侵犯和破坏的话是仍然可以要求法律来保护自己,并且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一个赔偿责任的。

  依据《婚姻法》相干法律说明的划定:“离婚后,一方请求变换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丈夫在外有外遇,妻子如何追偿?徐汇婚姻律师提示:冷静,冷静,再冷静

  一方请求变换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与子女配合生存的一方因患紧张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配合生存的一方不尽抚养责任或有荼毒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存,该方又有扶养才能的;

  有其余合法理由需要变更的。

  原则上,除上述情况以及产生紧张伤害被抚养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抚养权通常不发生变更。

  如果离婚的话,依据屋宇的产权特色,以夫妻共有屋宇、夫妻一方所有的屋宇、家庭成员共有屋宇、夫妻共有的“部分产权房”或尚未取得产权房等四种情况来分析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

  1、夫妻共有房屋。

  指夫妻配合享有完整所有权的屋宇,最典范的便是夫妻配合出资购置的屋宇和配合受赠或承继的屋宇。依据《婚姻法说明(二)》第19条的划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配合财富购置的屋宇,屋宇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该认定为夫妻配合财富。”关于怙恃给子女出资买房的情况,《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分为婚前行为和婚后行为区别对待: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对于夫妻配合屋宇的宰割要领题目,《婚姻法说明(二)》第20条划定: 两边对夫妻配合财产中的屋宇代价及归属无奈杀青和谈时,人民法院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

  婚后两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屋宇举行过修葺、装修、但属于原拆原建并未变换产权挂号的,屋宇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属于两边配合所有,在仳离财富宰割时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以合理折价款补偿给另一方;对原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权属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仳离中处置这种屋宇时,住房普遍仍归该所有人。依据《婚姻法》第42条和《婚姻法说明》(一)第27条的划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存艰苦,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小我私家财产中赋予适当帮助,以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3、家庭成员共有屋宇

  此种共有也便是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屋宇的情况。夫妻结婚后,与一方的家庭成员配合生存,夫妻财富和家庭配合财富没有合并,包孕屋宇也属于夫妻和家庭其余成员共有的。关于这类情形《仳离财富分割意见》第20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终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4、夫妻共有的“部分所有权屋宇”或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

  《婚姻法说明(二)》第21条划定:仳离时两边对还没有获得所有权或许还没有获得完整所有权的屋宇有争议且商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上述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对仳离前屋宇拆迁,离婚后获得的赔偿应作为配合财富分割;一方回迁取得房屋的,应支付给另一方适当的住房经济补助款。

  6、按揭体式格局购置的屋宇,房款未全数付清的,处置体式格局一是采用转按揭的要领,由主意屋宇所有权的一方将已缴纳款子的一半支付给另一方;二是采取拍卖的方法,将房屋评估拍卖所得价款,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后,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余款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丈夫在外有外遇,妻子如何追偿?徐汇婚姻律师提示:冷静,冷静,再冷静

  以上就是徐汇婚姻律师整理的关于遭遇第三者时,妻子如何追责及财产划分的内容。如果您也有相关事项需要咨询,可以联系徐汇婚姻律师


遭遇了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徐汇 徐汇婚姻律师为你解释什么样的情
徐汇婚姻律师:离婚7年前妻诉请分 徐汇婚姻律师与你共同探讨离婚协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划定遵循什 徐汇婚姻律师谈因重婚而引起的离
丈夫在外有外遇,妻子如何追偿?徐汇婚姻律师提示:冷静,冷静,再冷静 http://www.shanghailvshi.cn/xuhuiqulvshi/xuhuihunyinlvshi/4951.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