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即使夫妻离婚,双方仍需承担连带责任,以清偿夫妻的共同债务。面对这种情况,有些人为了避免债务,通过离婚财产给一方,债务也给另一方一次来损害债权。那么徐汇婚姻律师就来谈论一下离婚协议能否免除共同债务呢?
第一,离婚协议是否免除共同债务?
如何处理夫妻之间的债务以及夫妻与第三者的关系,一直是一个突出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
最高法院于2003年12月26日公布了《关于企业适用;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重大问题的解释(二)》对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应如何进行认定其性质;离婚协议或者服务人民对于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风险负担研究问题需要作出约定或判决,对债权人是否有影响;夫妻离婚后如何能够承担政府债务能力以及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都作了一些较为缺乏明确的规定。
同一解释第24条规定:"债权人对配偶一方在婚姻期间以其个人名义发生的债务提出的债权,应视为配偶的连带债务。除非配偶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明确约定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该债务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共同债务向男女主张权利。 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所以离婚协议对原夫妻有约束力。由于婚姻中不允许第三者参与,债权人对于如何处理夫妻财产,尤其是对外债务,往往不知道或者不能发表意见。所以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只能对对方有效,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原夫妻或其中任何一方偿还共同债务。如果离婚协议不是为了逃避债务,丈夫或妻子有权基于离婚协议向前配偶追偿。
二、离婚时共同进行债务能协议可以免除吗?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一)婚前一方用贷款获得的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招致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二人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或配偶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得所产生的债务;
(四)配偶一方或双方为治疗和治疗有法律义务治疗的人而承担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而发生的债务;
(六)因赡养问题负有主要赡养责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支付配偶一方或双方教育培训费用的债务;
(八)支付合法的、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发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一个共同进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因同居而产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属于对方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徐汇婚姻律师表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即使是离婚后也需要清偿,并不会随着离婚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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