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非法借贷?
非法借贷不仅扰乱正常的消费生活,其背后暗藏的各种黑恶势力也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那么究竟何为非法借贷呢?
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1.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二、非法借贷会被判刑么
非法借贷构成犯罪的,在我国刑法中被规定为非法放贷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起诉标准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人员违反法律和相关法规发放贷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
1、个人非法发放贷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
2、单位非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和相关法规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到十万元罚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款。
本罪立案标准第一项规定,“非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00元以上的个人”,依法追究。
所谓的非法贷款是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权力,并向关联方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
本罪立案标准第二项规定:“单位非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房贷罪的处罚标准
1、自然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四、非法房贷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
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如果行为人并未直接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所在单位内部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该内部规定的内容也没有被国家规定所涵盖,则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数额是否巨大。如果数额不属巨大,则不能构成本罪。
3、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本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