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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法上海闵行拆迁律师专业委员会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确保被拆迁户、拆迁公司、政府机构等各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来,闵行征地补偿委员会在动拆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先后应邀多家知名动拆迁公司、政府机构出具动拆迁法律意见,规避拆迁法律风险。在尽职调查、拆迁补偿安置谈判协商、诉讼与裁决、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多个环节,都有闵行拆迁补偿专业委员会为客户服务,提供精准的法律意见。力求服务最优化,确保风险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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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拆迁律师提醒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意点

时间:2021-07-14 10:48 点击: 关键词:拆迁补偿,上海房屋拆迁补偿律师,闵行拆迁律师

  闵行拆迁律师农村拆迁的补偿安置方法如下: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3、支付搬迁费;

  4、支付安置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会因拆迁补偿方式的不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也不同。

  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补偿方式是产权调换的,协议中应载明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搬迁期限和补偿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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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条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

  1. 拆迁补偿方式,协议中载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2. 补偿方式相关的补偿金额或者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等。

  3. 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

  4. 搬迁相关的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5.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6.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注明:拆迁房屋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这是强制性规定,也就是没有公证的协议没有效力。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因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

  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3

  必须公证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

  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4

  期限作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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