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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8-12 15:52 点击: 关键词:洗钱,上海浦东新区律师事务所

  上海浦东新区律师事务所介绍

  将洗钱和公司犯罪的监管制度进行比较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因为首先,前者是自然人犯下的罪行,而后者涵盖了公司实体可犯下的罪行。这意味着对每一项的分析将导致观察当前监管制度中的潜在缺陷,并且这些缺陷将大不相同。因此,它回避了一个问题,即是否可以以概括的形式评估后者的严重性,如果可以实现,现有的肇事方的幻想本身是否会妨碍任何令人满意的认真交易。除此之外,

  本文首先对洗钱犯罪和企业犯罪这两种犯罪进行定义,并结合具体实例通过具体实例分析对两者的监管制度进行阐述。为了确定是否以同样严肃的方式对待犯罪者,将关注可能的惩罚形式以及这些形式与自然实体和法人实体的区别。最后,这个可能形式的问题将是分析与某些罪行相关的惩罚威胁是否超过其他罪行的关键问题。

  A. 洗钱监管制度

  1. 洗钱的定义

  由于洗钱罪明显的无受害人性质,通常很难完全掌握这一概念。1990 年 3 月欧洲共同体 (EC) 指令草案第 1 条将洗钱定义为:

  “明知该财产来自严重犯罪,为了隐瞒或掩饰财产的非法来源或协助任何参与实施此类犯罪或犯罪的人逃避法律他行为的后果,”

  和

  “隐瞒或伪装财产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处置、移动、权利或所有权,明知该财产来自严重犯罪。”

  这意味着洗钱,顾名思义,是消除对处理大量非法所得资金的关注以防止资产被扣押的过程。因此,在有组织犯罪、贩毒、恐怖主义和逃税等世界上一些最严重的犯罪活动中,洗钱是积累利润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操作。

  2. 洗钱犯罪的立法框架

  (a) 2002 年犯罪收益法 罪行

  这更新并扩展了所有各种立法措施,并为不再与特定犯罪相关的一般洗钱活动创建了单一立法来源1994 年法令、1988 年刑事司法法令(经 1993 年刑事司法法令修订)和 1989 年防止恐怖主义(临时规定)法令。

  2002 年《犯罪收益法》第 7 章规定了三种一般洗钱犯罪,即隐匿犯罪财产、参与或涉及洗钱安排以及获取、使用和占有犯罪财产。

  (一) 隐瞒

  2002 年法案第 327 条规定,如果某人有以下行为,即属犯罪:

  “……隐藏、伪装、转换或转移犯罪财产,或从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或北爱尔兰转移犯罪财产……

  (ii) 安排

  根据这项罪行,检控官必须证明某人:

  “……参与或开始参与一项他们知道或怀疑会促进他人获取、保留、使用或控制犯罪财产的安排……”

  还要求有关个人也知道或怀疑该财产是从犯罪行为中获得的利益。

  (iii) 取得、使用和占有犯罪财产

  如果一个人知道或怀疑所获得的财产构成犯罪利益,他们将根据 2002 年法案第 329 条构成犯罪。

  与 ss327 和 328 中相同的针对犯罪的辩护也适用,包括有关授权披露和适当同意的辩护。在 s329(2)(c) 中也有“充分考虑”的辩护,因此那些以犯罪所得金钱支付普通消费品和服务的人没有任何义务质疑金钱的来源。但是,s329(3)(c) 明确规定,一个人提供他们知道或怀疑可能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商品或服务不是考虑因素。第 329(3) 条还规定了法院认为什么是不充分的考虑,从而使辩护不适用。

  (b) 与未披露和倾诉有关的罪行

  有趣的是,未披露已扩大到涵盖受规管制度、受规管部门的提名官员和其他提名官员三个不同的标题。尤其重要的是未报告任何犯罪所得涉嫌洗钱的新罪行,而不是旧立法规定的与恐怖主义所得或毒品犯罪有关的怀疑。

  关于向参与洗钱活动的个人提供情报,如果他因向有关当局进行授权披露而导致调查受到损害,则构成犯罪。

  (c) 处罚

  对上述罪行的惩罚是惩罚威胁论据中最关键的要素。处罚与以前的法律保持不变,并根据 2002 年法案第 334 条规定。根据 2002 年法案 ss327-329 的罪行,最高可判处十四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对于 ss330-333 项下的罪行,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d) 2003 年洗钱条例

  2003 年《洗钱条例》旨在扩大受监管部门的适用业务,以包括第 2(2) 条规定的所有相关业务,包括国民储蓄银行、贷款公司、外汇局、房地产经纪人和赌场,这仅仅是列举的一小部分。对于现金交易超过一万五千欧元的任何人,都有严格的监管要求。

  这些规定的主要标志是直接希望将监管制度明确扩展到所有从事大宗交易的企业,因此有义务让他们了解洗钱活动,并有义务在必要时举报。

  A 部分的结论

  在这里很明显,洗钱的监管制度具有明确而广泛的影响,其双重目标是确保不会顺利获得犯罪所得,以及那些可能会变成犯罪所得的人不会无知对这种活动视而不见。因此,作为公司犯罪比较分析的前沿思想,重要的是要知道当前对洗钱制度的分析揭示了一种明确的恐吓策略,因为害怕因未能披露和举报犯罪行为而受到惩罚。

  B. 与公司犯罪监管制度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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