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海花岛房屋拆除一案,今天我们不是从新闻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而是试图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启发一下各位的思路和看法?赶紧和上海拆迁律师一起来了解吧!
1、儋州位于哪里?为什么会被建造这么多的房屋?
儋州位于海南岛的西北角,整个海南省的地形是中间高,四周相对较低,因为位于西北方向的沿海地区,相对而言,没有东南部的地区的三亚、博鳌等地方有名,这是一个大环境,因此更具有发展潜力和优势,当时更是具有这样的潜力。而且本次,填海造陆,有消息说,成本更低,所以是相对于普通地方的拿地成本而言。
2、填海造陆和普通拿地建房有什么区别吗?
按照现行民法典,之前物权法,关于法律上物的定义,填海造陆所形成的地,属于新增的国土面积,属于国家所有,个人或者单位仍然只能拥有使用权,但是区别在于,造陆所在地,往往没有没有和大陆相连,或者只是部分相连,因此往往缺少了,前期的土地市场价,而由商业主体进行投资又可以抵扣部分的金额,在价格上很有优势。但是副作用就是,极大地破坏地破坏了,浅海区域的珊瑚礁等海生植物的栖息环境,且可能是不可逆转的破坏。
3、本案中,看起来最大的违法点在哪里?
我们注意到,本案中,卖房的时候是由《预售证》的,也有也规划许可,是否包括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两种还不太确定。另外一个就是环境影响评估,这个环节呢,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应当是有三同时制度,同时启动,同时审批,同时也完成,但是执行的情况,目前仍然还不好说的,公开报道里面只说到了,因为“违法取得而被撤销”,违法取得了什么,取得了以后重新申请不行,只能撤销了,这又是因为什么什么,个中细节,只能慢慢揣摩。
4、房屋建造的过程是否中一般的开发过程需要哪些手续的呢?
目前大致上需要的流程是关于,土地用途规划许可,还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最后就是预售许可了,从目前来看,已经有业主入驻这一事实来推断,极有可能全部手续是正常的。那么这里所称的“违法取得”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指的是什么呢?按照《行政许可法》69条,第五款的规定,(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5、目前城管执法部门制作的《限期拆除通知》在法律上有哪些救济的方式?
当然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了,还有就是要求举行听证,但是在本案中,让人比较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设定的期限是10天的呢?而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拆房所需要的3个月到半年左右的时间呢?这样看起来会更加的合理和通人情,这个只能实际情况来说说了,目前实务中关于拆房会反复的催三遍,而且会在催促结束以后,通常会等待很长的时间,会伴随着断水断电等等迫使业主搬离的情形,确保安全以后,主体建筑何时完成拆除,仍然是未知之数。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上海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