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际上广泛的海事、水手法令标准,海运船舶实施船主负责制,船主是船舶的最高指挥者和责任人。除了船长以外,高级船员如大副、二副、轮机长等,也在航行中承担重要职责。上海律师咨询就来为您讲解一下有关的情况。
依据海事局编制的《海船海员手册》,“船舶上事情实施船主负责制。”“船主是船舶的最高向导,担任全船的出产、营业、平安、行政和手艺事情,同时也是船舶平安的第一责任人。”通常情况下,船长作为船舶负责人,负责航运中的决策与执行,对走私运输承担全部责任,因而在定性时通常定为主犯。
然则船主的正犯定性并不是绝对,实践中也存在少量定为从犯的判例。比方,船主在运输过程当中其实不负担决议职能,只相当于驾驶员的角色,具体的决策权均由走私组织者或其他人员控制,或者船长实际上并不承担走私运输环节的组织、执行工作。此种情况下,则可以根据具体案情针对定性进行辩护。
大副是船面部负责人,船主不在时,可代行船主职责,首要职责包孕:掌管船面部的平常事情;周全担任货色装卸;保障船面部航次事情失常开展;编制并保障落实船面部修船规划;飞行值班。
轮机长是轮机部负责人,是全船机器能源电气设置装备摆设的手艺总负责人,担任制定并落实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保养检修计划和值班制度,负责组织制定轮机部修船计划,编制修理单和预防检修计划,组织领导修船并验收,负责各种油料、物料、备件的申请、造册保管和合理使用。
负责保管机舱设备的证书、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负责审问和签署轮机日志。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轮机长负责指挥机舱人员进行抢修和抢救工作。大副、轮机长,以及二副、三副、水手长等高等海员,在私运犯法中需求视其权柄与行动举行判定,特别是大副,因具有管理货物的职责,涉嫌犯罪的风险比之其他船员更高。
海运飞行除了依附船主、大副等海员的业余才能和教训外,另有赖于种种辅佐设置装备摆设办法,而海运私运为了潜藏行迹、隐匿计息,则会接纳相对应的手法举行藏匿和假装,所触及的设置装备摆设办法主要有:AIS体系、海图、帆海日记等。
AIS体系(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即船舶主动识别系统,是一种数字助航系统和设备,其功能主要是识别船舶身份、避免碰撞等,同时可以记录船舶的航行路线,海事部门要求特定的船舶在航行中必须开启该系统,而走私船通常在离港一段距离后就关闭该系统躲避监控。
另外,为了防范海事、海警部门的检查,走私船还会制作虚假的海图,记录虚假的航海日志。这些反侦察手段的主导、实施,不仅可以证明相关行为人对走私行为的明知心态,也可以据此推断其参与走私行为的程度。
上海律师咨询提醒大家,私运运输过程当中除了海上运输外,还涉及货色的装载、卸载等事宜。触及的职员如船埠装卸工人、货车司机、船埠调理职员等,以及其余现场望风、传递、盯梢职员等,这些职员均属于私运运输环节的辅佐人员,一般以从犯论处。唯有码头负责人需要特殊看待,如果其承担了货物装卸、组织运输、安排调度等职能,则犯罪情节较一般辅助人员严重,有可能被定性为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