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员工时,许多公司经常与员工约定试用期,以检查员工的工作能力。松江劳动纠纷律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任何理由。但是,公司能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案例说法
姚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工作内容为技术安全施工岗位。试用期届满前,公司向姚发出员工解雇通知,规定:姚在试用期工作表现不能达到公司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用人单位解雇,现公司人力资源部决定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姚在试用期内不能达到公司预期的具体表现是:姚在项目中未按标准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姚经常与其他员工和老板争吵,姚在试用期内退出项目后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就业条件、考核标准和方法,公司也没有在试用期内提交姚的考核材料。公司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终止合同协议等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姚严重失职,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当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姚不符合就业条件时,公司应承担无法证明的不利后果,因此确认公司构成非法终止与姚的劳动合同,应向姚支付7000元的赔偿金。
试用期需通过合同明确约定
试用期是一项协议。公司要以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的,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视为试用期不成立,公司不能按照本规定辞退员工。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当有明确的标准
劳动合同明确规定试用期的,公司以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的,应当告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因和依据。公司应当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录用条件有明确的标准,不能根据自己的感受来判断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提供证明员工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据的,可以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或拒绝改正;
(五)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松江劳动纠纷律师说法:
在实践中,许多公司将以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公司应明确告知员工具体就业条件,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就业条件,否则公司构成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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