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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公路刑事律师谈人口囚犯的死刑

时间:2021-09-14 15:55 点击: 关键词:死刑,死囚牢房,大叶公路刑事律师

  没有准确衡量囚犯在死牢中度过的时间。一些囚犯在死囚牢房里只待了很短的时间,他们的定罪或死刑判决就会在法庭上被推翻。其他人在被无罪释放或被非判刑之前已经在死囚牢房里度过了四年多。一半的死刑判决免除死刑的时间超过十年,定罪和免除判决之间的时间持续增长。自 2013 年以来,超过一半的无罪释放需要 25 年或更长时间。在 2000 年代初,囚犯在被处决之前在美国死囚牢房中度过的时间开始成为有关死刑辩论的一个有趣话题。围绕 2005 年执行死刑的康涅狄格州囚犯迈克尔·罗斯(Michael Ross)的讨论有所增加,并受到几位最高法院大法官(最近是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的著作的刺激,他们未能成功敦促法院考虑这个问题。
 

  在美国,死刑犯通常要花十多年的时间等待处决或法庭裁决推翻他们的死刑判决。目前在美国被判处死刑的所有囚犯中,有一半以上在死囚牢房里呆了 18 年以上。在死囚牢房中,死刑犯通常与其他囚犯隔离,被排除在监狱教育和就业计划之外,并且在探视和锻炼方面受到严格限制,每天单独在牢房中度过多达 23 小时。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即死刑犯是否受到两种不同的惩罚:死刑本身和在等同于单独监禁的条件下生活的年数——一种严厉的惩罚形式,一般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时间内使用人口囚犯。大叶公路刑事律师此外,与一般人群的囚犯不同,即使是单独监禁,死囚牢房的囚犯也一直处于不确定何时被处决的状态。对于一些死囚来说,这种孤立和焦虑导致他们的健康和精神状态急剧恶化。

 

  制定宪法时,宣判和执行之间的时间可以以天或周为单位。一个世纪后,最高法院指出,判刑和处决之间的长期拖延,再加上囚犯对处决时间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令人痛苦,导致“可怕的感觉”和“巨大的精神焦虑,导致罪犯的惩罚大大增加。(关于混合泳,1890 年,如Foster 诉佛罗里达案,2002 年所述)。In re Medley中的问题时间框架:四个星期。但在最高法院于 1972 年强制暂停死刑并于 1976 年宣布有意义的上诉审查是任何宪法上可接受的死刑方案的先决条件之后,已经引入了许多改革以试图创造一个更小的死刑制度。任意系统。这导致上诉时间更长,因为强制量刑审查已成为常态,而法律和技术的不断变化使得对个别判决进行重新审查成为必要。
 

  死刑支持者和反对者都表示,当事关生死攸关时,这种仔细审查是必要的。“人们坚持......应该用尽所有途径以确保没有机会(被定罪的人)无罪,”前佐治亚州总检察长迈克鲍尔斯在 2001 年说。“你越确定,行动就越慢。” (亚特兰大宪法,2001 年 10 月 27 日)。执行死刑所花费的时间对纳税人、受害者家属和囚犯本身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然而,如果没有彻底的上诉,死刑案件中的错误或不当行为就会被遗漏或被掩盖。截至 2021 年 6 月,自 1970 年代各州恢复死刑以来,被错误定罪和判处死刑的男女中,有 33 人等了 20 年或更长时间才被免罪。在 2010 年至 2021 年 6 月期间被无罪释放的 17 人等待了 25 年或更长时间才能获得无罪释放,而有 12 人则需要 30 年或更长时间才能获得无罪释放。

 

  以下信息来自司法统计局:死刑,是12/31/2019 9的死囚人口统计数据。56.1% 的死刑犯是白人,41.4% 是黑人,1.6% 是亚裔/夏威夷原住民/其他太平洋岛民,0.8% 是美洲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原住民。BJS 将西班牙裔/拉丁裔血统记录为种族,而不是种族,然而,许多拉丁裔囚犯(占死囚牢房的 15.1%)被 BJS 列为白人。
 

  男性占死囚人数的 98%;女性占 2%

  死刑犯的教育水平中位数为 12 年级。

  55.5%的死囚从未结婚;19.6% 离婚或分居;21.3% 目前已婚;3.6% 丧偶。

  28.2% 的死囚年龄在 25 至 44 岁之间。54.8% 的年龄在 50 岁或以上。

  9.5% 的死囚曾有过杀人罪。

  67.8% 的人之前有过重罪定罪。

  以下信息来自司法统计局:死刑,是12/31/2008(该数据公开报告的最后一年)的死囚人口统计数据。

  在所有被判处死刑的囚犯中,一半在被捕时年龄在 20 至 29 岁之间;10.5% 为 19 岁或以下;1% 的人年龄在 55 岁或以上。

  被捕时的平均年龄为 29 岁。
 

  死囚人口的老龄化。美国的死囚人口正在显着老龄化:截至 2019 年,有 574 名囚犯年龄在 60 岁或以上。这个数字代表着不断增长的高级死囚人口,1996 年只有 39 人。一些死囚老年人在后期犯罪但由于资本上诉过程不可避免地缓慢,许多人已经年事已高。与一般人群中的老年囚犯不同,死刑犯通常不会被关押在监狱老年设施或“临终”计划中,而是经常被隔离在特殊设施内的单独牢房中。法律学者认为,处决年纪大的人不符合人道主义价值观。“死人走路是一回事,”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乔纳森·特利说,他曾与年长的囚犯一起工作。“死人坐在轮椅上被推到行刑室是另一回事。” (《今日美国》,2005 年 2 月 10 日)。
 

大叶公路刑事律师谈人口囚犯的死刑
 

  2018 年,在处决 75 岁的托马斯·亚瑟一年后,阿拉巴马州处决了 83 岁的沃尔特·穆迪,沃尔特·穆迪是自 1977 年恢复执行死刑以来在美国被处死的最年长的人,也是唯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 DPIC 对美国处决的分析数据发现,1977 年至 2004 年间在美国处决的 944 名囚犯中,只有 3 名年龄在 65 岁或以上。这一总数在 2019 年前六个月与比利·科布尔 (70)、唐尼·约翰逊 (68) 和罗伯特·朗 (65) 的处决相匹配。在 1977 年至 20 世纪末的 23 年处决中,只有 10 名 60 岁或以上的囚犯被处决。2010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期间,45 名 60 岁或以上的囚犯被处决,仅 2015 年以来就有 23 名。
 

  随着死囚年龄的增长,各州和法院正在努力解决与年龄相关的身心衰退问题如何影响处决。2004 年,一名 74 岁的男子因 1977 年犯下的谋杀案在阿拉巴马州被处死。在被处决之前,JB Hubbard 有时会因为痴呆症而忘记自己是谁。他患有结肠癌和前列腺癌,身体虚弱,以至于其他犯人有时会陪他去洗澡,给他梳头。(华盛顿邮报,2004 年 8 月 6 日)。2017 年 11 月,俄亥俄州试图处决身患绝症的69 岁阿尔瓦·坎贝尔(如图),但未能成功。坎贝尔患有肺癌、慢性阻塞性肺病、呼吸衰竭、前列腺癌和重症肺炎;他依靠结肠造口袋,每天需要四次氧气治疗,甚至行动不便还需要助行器。在四次未能找到合适的静脉设置静脉行刑线后,俄亥俄州取消了行刑。州长约翰·卡西奇 (John Kasich) 给予坎贝尔临时缓刑,并将他的处决时间重新安排在 2019 年 6 月。坎贝尔在不到六个月后死于绝症。
 

  2018 年,美国最高法院基于对 67 岁的阿拉巴马州囚犯弗农·麦迪逊 (Vernon Madison) 无权执行死刑的担忧,暂缓执行对他的处决。麦迪逊多次严重中风,导致他的脑损伤、血管性痴呆和逆行性遗忘症。中风还让他说话含糊不清,合法失明,大小便失禁,无法独立行走。除了对罪行没有记忆外,他不能再背诵字母 G 后面的字母,因为他不知道牢房里有厕所而弄脏自己,要求将他去世的母亲告知他中风,并计划在他出狱后搬到佛罗里达州。阿拉巴马州曾辩称,麦迪逊的痴呆症并不是处决的障碍,但在 2019 年的一项裁决中,美国国际视野。
 

  许多国际人权条约明确禁止政府使个人遭受“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该禁令是1948 年联合国成立后不久的《世界人权宣言》(第 5 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7 条)、《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行为公约》的核心原则之一。、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序言和第 16 条)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第 17 条),以及其他人权文书。越来越多的国际判例法表明,以处决威胁延长死囚牢房构成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惩罚。
 

  在1998 年Elledge v. Florida 案中的反对意见中,Stephen Breyer 法官指出,英国法学家认为 1689 年的权利法案是英国普通法的一个关键部分,布雷耶将其描述为“与我们自己的宪法的解释有关” – 可能会禁止一些残忍和不寻常的延误。在 1993 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作为加勒比英联邦国家最高上诉法院的英国法院——裁定处决已经在死囚牢房度过五年以上的囚犯是“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 ,”相当于违宪的双重惩罚。法院认为,这些囚犯的死刑判决必须改判为终身监禁。(独立报,1993 年 11 月 3 日)。
 

  委员会的七位上议院法官并未裁定死刑本身违宪。但“人们本能地反感在一个人被判死刑多年后将其吊死的前景,”他们写道。“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本能的反感?答案只能是我们的人性。我们认为,让一个人长期面临死刑的痛苦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 (同上)。该决定被称为普拉特和摩根裁决,导致牙买加、百慕大、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数十项死刑减刑,使加勒比地区英语国家的死囚人数减少了一半以上。(迈阿密先驱报,1998 年 9 月 8 日)。
 

  没有死刑的加拿大最高法院在 2001 年裁定,两名在华盛顿州被指控犯有谋杀罪的加拿大公民可以被引渡到美国,但必须保证他们不会被判处死刑。加拿大法院认为,在确定引渡是否违反“基本正义”原则时,执行前长期监禁的可能性是“相关考虑因素”。(美国诉伯恩斯案,SCR 283、353、123,引自Foster 诉佛罗里达案,2002 年)。2009 年,肯尼亚总统将该国 4,000 多名死囚的死刑全部改判为无期徒刑,称等待处决是“过度的精神痛苦和痛苦”。
 

  死囚综合症/死囚现象。美国和其他地方的心理学家和律师认为,在死囚牢房的长期监禁会使囚犯有自杀倾向、妄想和精神错乱。一些人将死囚牢房的生活条件——凄凉的隔离和多年执行时间的不确定性——称为“死囚牢房现象”和可能导致“死囚牢房综合症”的心理影响。这些概念的起源通常可以追溯到 1989 年延斯·索林 (Jens Soering) 的引渡听证会,延斯·索林 (Jens Soering) 是一名德国公民,他于 1985 年在弗吉尼亚州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并逃往英国。
 

  索林向欧洲人权法院辩称,他在判刑和处决之间的漫长时间里将面临的条件与酷刑一样具有心理伤害。法院同意了。法院在裁定他不能被送到判处死刑的地方时,并未引用死刑本身,而是引用了“死囚现象”,即囚犯在上诉期间等待执行数年。(美联社,1989 年 7 月 27 日)。Soering 于 1990 年被引渡,但前提是检察官承诺不寻求死刑。该Soering案已被列为国际引渡案件的先例,但今天法院在国家没有死刑往往不会引渡到美国,因为执行本身的可能性,不管多长时间在死囚牢房等待,因为死刑本身被视为侵犯人权。
 

  大叶公路刑事律师的结论讲近年来,美国囚犯在死囚牢房中度过的时间越来越长,这引发了人们对这种附加刑罚是否合宪的质疑。尽管美国最高法院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但美国死刑专家和美国以外的法院一再将其列为严重关切 如果没有大量分配新资源,缩短死囚牢房的时间将是困难的或有风险地减少必要的审查。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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