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咱们在生活中没有遇到过立遗嘱的工作,但至少咱们听过,或许电视看到过;遗言人在立遗嘱的时间若何确保遗言的法律效应是遗嘱人最担心的。那么遗嘱在什么条件下才有法律效力呢?遗嘱见证的流程有哪些?黄浦区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言见证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1、遗言见证人应当是拥有完整民事行动才能的成年人。根据《民法公例》的划定,年满18周岁的国民是成年人。拥有完整民事行动才能,能够自力举行民事举止,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言见证人应当是可以或许懂得遗言的内容、了解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言人没有利弊瓜葛。由于有利弊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哪些人不克不及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动能力人、限定民事行动能力人。前者不克不及识别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后者则是其民事行动才能遭到限定,两者均不是完整民事行动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言有间接的利弊瓜葛,普通来讲,他们在场无益于遗言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弊瓜葛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弊瓜葛的人,因为好处瓜葛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实的客观性、真实性,以来是这些人也不能做遗言见证人。依据无关法律说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的流程如下:
1、做询问笔录。
2、检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簿;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正当财富的相关证明;
(5)依据案件的详细情形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态苏醒,可以或许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媾和授权委托书
5、商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言并具名按手指印,见证律师具名(如代书遗言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8、制造见证书,两名就地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
9、对前款(第7条)进程举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和或遗言执行人并签收《投递回证》。
11、律师遗言见证事务所检察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律师遗言见证所需具有的前提便是以上的内容,但平常生活中根据不同情况也需要特殊处理: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涉及遗嘱见证需要律师进行协助,可以咨询黄浦区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关于工伤认定的流程:黄浦区律师 | 黄浦区律师事务所解读:拆迁公告 |
关于货物运输延误,承运人是否需 | 黄浦区律师事务所解读:房屋产权 |
黄浦区律师事务所解读:一方以对 | 黄浦区律师事务所电话对于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