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律师咨询
上海律师网 ,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领域均有资深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根据案件专业特点指派对应部门承办,在跨专业领域的案件中多部门合作办理,有效提升办理疑难案件的综合能力;熟悉广州各法院诉讼程序,善于从众多实际判例中总结主审法官的判案思路。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电话: 400-9969-211 微信: 12871916 网址: www.s...

律师团队

上海律师咨询

律师团队

上海律师咨询

开庭辩护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荣誉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上海黄浦律所地址

主页 > 黄浦区律师 > 黄浦律所地址 >

上海黄浦律师事务所凌驾利益问题

时间:2021-08-13 14:13 点击: 关键词:利益问题,上海黄浦律师事务所,上海黄浦律师事务

  介绍

  为了批判性地讨论和评估现代土地法中这些对立的趋势,首先有必要在登记土地制度中确立各自的初衷。本文将承认,从历史上看,过度和压倒一切的利益的出现表明了购买者和抵押权人以及实际占用土地的人之间的挑战和劣势。本文通过案例及其独特的情况考察现代土地法中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动态,将确定每个概念都旨在保护不同的当事人权利。最终目的是确定购买者和承按人是否真的因实际占用土地的人的压倒性利益而处于不公平的不利地位。本文将最终证明,不公平,因为它们的目的是保护重要的第三方权利。因此,关于购买者和承按人因凌驾于实际占用者的利益而处于不公平劣势的主张最终是有缺陷的。

  文献综述

  1925 年,作为联合王国的一部分,开始了土地法改革的渐进和过渡阶段,1925 年土地登记法 (LRA) [1]建立了产权登记制度。在该系统下,该土地的所有权和任何负担都被记录并置于土地登记处[2](目前受更新和改进的 2002 年土地登记法[3])。这项改革解决了旧制度下购买者的不确定性问题,他们往往无法轻易确定他们希望购买的土地是否受到第三方利益的负担。其理由是,期望购买者超越检查以了解这些现有的土地权益是荒谬的不现实。相反,这项改革旨在保护第三方的利益,例如那些在实际工作中的人,因为要求这些利益在所有情况下都被输入登记处同样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因此,在 1925 年引入了土地登记,以确保和稳定各方的权利,并有一个“在任何给定时间完整准确地反映任何土地的所有权状态,以便可以在线调查土地所有权,绝对减少额外的查询和检查' [4],表示为'镜像原则' [5]。

  实现镜像原则的超越权是 1925 年《财产法》(LPA) [6]第 2 节规定的程序,根据该程序,向合法房地产购买者的转让[7]可以超越影响公平利益的权益。如果完成款项支付给至少两个受托人,则为同一块土地。[8]无论合法财产的购买者是否有关于衡平法权益的通知[9],都可能发生越权行为。[10]

  相比之下,凌驾性权益的概念承认未在土地注册处注册的权益,在某些情况下,第三方权利应约束购买者或承按人,即使他们尚未注册。[11]这个概念显然反对越权。它也可能被认为是有争议的,因为它不一定解释 1925 年土地登记改革阶段的确切目标。人们甚至可能会暗示,正如在所有权声明中所做的那样,购买者和抵押权人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因实际占有土地的人的利益而处于不利地位。然而,很少认识到覆盖利益的目的不是优势,买家及承,而是为了保护那些在土地的实际占用其涉嫌公平处理的是“试图平衡保护针对的权利购买在土地上享有公平利益的人。” [12]相应地,这清楚地表明,这两个概念在土地法中都是至关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有利于保护各方的权利,这将在本文中得到进一步证明。

  '防御机制' [13]

  超范围作为一种“防御机制” [14],因为它促进了转让、协助购买者并确保有效处理受信托约束的土地。这种机制确保了满足超支条件的土地购买者[15]不会受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约束。受益人的利益被“隐藏在幕后”。这显然对购买者有利:他们避免固定在承受不必要的所有权负担的土地上,这“通过限制购买者需要进行的查询来降低交易成本” [16],这通常被描述为“令人厌烦的”和复杂的任务”。[17]

  然而,诸如伦敦金融城建筑协会诉弗莱格案[18]、普里查德诉布里格斯案[19]和抵押快递诉兰伯特案[20]等案例表明,可能会认为过度覆盖的概念对受益人不公平。他们对土地的压倒一切的权利在不需要任何控制或同意的情况下被转换为金钱权利[21],即使他们“对土地 的特殊依恋可能是任何金钱都无法补偿的”。[22]这最终削弱了购买者因实际占用者的压倒性利益而处于不公平劣势的论点。

  尽管立法中从未对实际占用进行精确定义,但在占用通知占用者权利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澄清[23],或者在一系列案件中得到了更广泛的表述。[24]  威尔伯福斯勋爵在Williams & Glyn's Bank Ltd v Boland案[25] 中的判决表明,他对实际职业的定义“是通俗易懂的英语的普通词,在我看来,应该这样解释…… 鉴于职业,即存在在土地上……它只是强调实际存在的要求,而不是法律上的某些权利。” [26]这对附表 3 [28] 中的 LRA 1925产生了明确的影响[27 ]; 实际占用应“在处置时对土地进行合理仔细的检查后很明显” 。[29]这种严格的亮点在于购买者不仅是得天独厚的大言不惭,但进一步的保护提供了严格的资格[30] ,除非实际占用的要求得到满足的最高利益将无法得到满足[31]前和处置日期[32]。如果不是,则压倒一切的利益将不会约束未来的购买者并使他们不公平地处于不利地位[33],反驳标题问题。

  '标题之镜中的裂缝' [34]

  压倒性利益通常被认为是镜像原则中的“裂缝”,该原则引入了基于多种基础的批评:压倒性利益的存在意味着绝对所有权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绝对,因为登记册可能不是真正的镜像标题的状态。此外,通过对土地的合理检查不一定能发现压倒一切的利益。注册土地的购买者可能会发现他们受到一项不受登记册条目保护的权利的约束,因此对购买者不利。众所周知,在Hodgson v Marks [35]等案例中,购买者被视为处于不利地位,但他们并非不公平处于不利地位,因为他们在实际职业中受到公平保护。然而,正如 Staughton LJ 评论的那样,以精确和清晰的方式改革和加强压倒一切的利益的定义是很重要的,“压倒一切的利益应该在一个狭窄的而不是一个广泛的类别中,并且应该被明确定义。” [36]

  静态安全与动态安全二分法[37]

  从旧的产权转让制度到产权登记的转变与个人财产法中“动态担保”的兴起并行。[38]这是“由法律规则提供的,通过减少或消除购买者的所有权将受到未知先前索赔和所有权缺陷的风险,保护那些善意购买者的合理期望。” [39]静态证券代表“保护现有利益持有人的权利”。De Soto 认为,购买者和抵押权人的安全和保护实际上是有利的,而不是处于不利地位:“虽然西方国家的法律寻求促进两种类型的安全,但动态安全因其更大的经济重要性而受到青睐。” 欧文进一步探索后得出的结论是,事实上,“过度有利于动态安全和购买者的利益而牺牲了受益人,应该进行改革以纠正这种不平衡。” [40]事实上,O'Conner 指出[41] “现代土地法赞成将土地视为动态安全保护购买者的观点,以确保土地的自由转让。” [42]因此,这一庞大的学术文献纠正了批评并提出了以下主张:购买者并非处于不利地位,而是——相反——在现代土地法中受到了压倒一切的利益持有人的实际保护和青睐。[43]

  出于某种原因反对趋势

  决不能低估利益至上保护第三方利益的最终目的。[44]压倒一切的利益以多种方式为第三方权利人提供保护。最值得注意的是,它们提供了一种容纳可能以非正式方式创造的权利的手段(例如由禁止反言或推定信托产生的权利),为不便登记的权利提供保护,并承认可能存在未注册的权利,因为它们受到其他保护。存在压倒一切的利益的正统解释是,“期望享有权利的人将其注册为确保其保护的手段是不合理的”。[45]尽管超越和超越之间的区别很明显,两者都可能使对方处于不利地位,但每个概念的每个唯一目的最终都不是为了让对方受益,而是为了保护对方。尽管对立,但这两个概念在现代土地法中都至关重要,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予以维护。

  结论

  因此,有证据表明,包括购买者、抵押权人和第三方利益持有人在内的所有相关方都可能相互不利,并且意在使各自的一方受益,这削弱了买方和抵押权人完全处于不公平不利地位的主张。尽管压倒一切的利益并没有准确反映镜像原则,从而使购买者处于不利地位,但事实证明,购买者在本质上受到土地法的青睐和保护。尽管如此,这两个概念在现代土地法中都被证明是必要的,以保护对方当事人的重要权利。

上海黄浦律师事务所凌驾利益问题 http://www.shanghailvshi.cn/huangpuqulvshi/huangpulvsuodizhi/4388.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