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就可以不缴纳社保?嘉定劳动纠纷律师违法!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 违法!
现在,一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这是不合理且违法的!
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不可以!
新员工入职,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之前的人事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这时有些单位会称因为没有档案所以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理的!
实际上人事档案并非缴交社保所需条件,不能成为单位缓缴社保的理由。(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以及《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吗?
一些用人单位单方和员工约定,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缴。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所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但是,不少用人单位并不认为约定试用期即已经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一些用人单位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试用合格后再缴,此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在职场上还是时有发生。包括随意延长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员工、或者先只签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再签劳动合同等等不合法的管理手段,如果劳动者不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为了急于得到一份工作而忍气吞声,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对企业来说,不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看似眼下是省了一笔社保费用,但这种做法却是违法的。试用期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不仅损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企业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自员工入职起就为其缴纳社保。
相关规定对建工人意险的积极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