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涉及到的方面比较多,对居民来说这是比较重要的,考虑的不周全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水平,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征地拆迁的对象抵触情绪较大,因为农民就靠土地生活,在再一个就是利益调整有问题,利益不均衡老百姓心里不平衡,还有哪些问题呢?下面就由上海动迁律师为您解答征地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一、村委会是否有权拆除违建?
首先,违章建筑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是违章土地,另一方面是违章规划。
关于土地使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非法占用建设用地的行为予以处罚。关于规划,《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乡、村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由乡、村人民政府负责查处。
综上分析可知,对于企业违法进行建筑的认定和处罚村委会均无权处理处置,更无权强制拆除部分村民的违建。
二、拆迁合同土地如何赔偿
承包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主义经济社会组织,这部分管理费用以及怎么分,主要发展看在签承包经营协议的时候我们有没有进行约定,如果企业没有,原则上是归村里的。其他的费用问题一般是归承包人所有,比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费用。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贴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每个拟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应当是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其他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
三、如何审查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合法性?
检察征收赔偿布置方案的合法性,主要从程序和实体内容两方面来看:
1、程序上
在赔偿布置计划正式报批以前,当局需拟定征地赔偿布置计划举行布告,并向被征收人收罗看法,这也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之一。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未予公告时,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政府进行公告,且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2、内容上
在正当的征收赔偿布置计划做出以前,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应当是经由土地近况考察确认的,是以,赔偿布置计划内容应该包孕: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农工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等内容。
四、遇到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规定,市、县级国民当局担任本行政地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一般来讲,拆迁布置补偿不合理的,能够向拆迁部分的上一级当局构造,或许行政构造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于判决不满意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
五、拆迁款是不是必须打户主名下吗?
拆迁款一般会打给房屋产权人,假如户主是房屋产权人,那就会打给户主。拆迁款并非给户主一个人的,而是由户主支付,而后再分配,假如户主拿到钱后不予调配,其妻儿可以起诉他要求分割财产。
家庭外部对布置赔偿有商定的,只需该商定不违背法律法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行房屋征收应领先赔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抉择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综上可知,拆迁款是否打户主名下,要看户主是否房屋产权所有人,假如不是,那确定不会打到户主名下,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上海动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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