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律师咨询
上海律师网 ,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领域均有资深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根据案件专业特点指派对应部门承办,在跨专业领域的案件中多部门合作办理,有效提升办理疑难案件的综合能力;熟悉广州各法院诉讼程序,善于从众多实际判例中总结主审法官的判案思路。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电话: 400-9969-211 微信: 12871916 网址: www.s...

律师团队

上海律师咨询

律师团队

上海律师咨询

开庭辩护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荣誉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上海杨浦律所地址

主页 > 杨浦区律师 > 杨浦律所地址 >

杨浦区律所在哪里?企业究竟享有哪些知识产权呢?

时间:2021-06-28 16:33 点击: 关键词:知识产权,上海知识产权律师,杨浦区律所在哪里

 

  上海国域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068号银发大厦14层

  律师:何荣荣,男,法学学士。该律师自执业以来,已成功办理不良资产清收、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案件数百宗,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

  上海秦建铭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平凉路1090号天科国际大厦7楼

  律师:秦建铭,秦建铭律师,上海权威交通事故律师、精彩的交通律师案例请在搜索上搜索:交通大律师即可找到交通大律师秦建铭上海秦建铭律师事故所是交通事故专家秦建铭律师创办的、经上海市批准的、具有明显专...

  上海沪栋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鞍山路5号1004室

  律师:马辉,马辉律师,男,1969年生,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法学学士学位,会员,上海市会员,上海沪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发表多篇论文,专注于民事、商事法律事务的诉讼及非诉案件,尤其...

  上海向心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778号2402室

  律师:王五四,王五四律师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既有深厚的法学知识,又有企业管理、财税知识。他既持有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又持有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人事部联合颁发的会计师证。他对社会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纷...

  上海陈海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河间路61号2楼

  律师:陆寅国,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大的合法权益...

  ﹡上海杨浦区律师事务所: 18868876507(邱律师)  18667830319(黄律师)

  上海陈海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河间路61号二楼

  律师:梁淮保,本律师7年至1998年任中学教师。1995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办理商业合同纠纷较多,对刑事辩护更有兴趣。曾任江苏宿迁通达律师事务所、江苏宿迁德沛律师事务所主任。现刚转入上海陈海...

  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兴路122号光大信成大厦9楼

  律师:王晨波,王晨波 律师 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律师执业经历19年.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现任上海市杨浦区政协常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先后荣获2003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020...

  企业究竟享有哪些知识产权呢?

  根据我国目前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企业通常享有以下几项知识产权:

  1.企业名称

  又称厂商名称,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它企业的标志符号。企业名称在法律上有三层含义:第一、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保持唯一性,且一个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第二、企业名称登记后,企业对其名称享有专用权,其它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使用该企业名称,否则构成侵权行为;第三、企业名称具有人身财产权利的性质,可以依法转让。

  2.专利技术

  是指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我国,专利权的取得采取申请在先的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先后申请同一发明创造时,不论发明次序的先后,谁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谁就可以获得专利权。因此,企业应尽快地将其发明创造成果申请专利。

  3.专有技术

  指先进、实用但未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包括设计图纸、配方、数据公式,以及技术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等。其基本特征是(1)非专利性;(2)保密性;(3)实用性;(4)可转让性。对专有技术通常通过《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

  4.注册商标

  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等构成,使用于商品,用以区别不同商品的显著标记。商标必须通过注册,企业才取得对该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法》不直接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但未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来获得保护。未注册商标的不利之处,除不能享有专用权外,还使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处于不利地位,如:不利于广告宣传,不利于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取得消费者信任等。

  5.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保密性和经济性两大主要特征,经济性着重在竞争优势,经济性以保密性为前提,一旦秘密公开,法律就不再对它进行保护。因此企业对其商业秘密应该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

  6.商品包装装潢

  依其不同的法律状态,分别受到《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交叉或重合保护。

杨浦区律所在哪里?企业究竟享有哪些知识产权呢? http://www.shanghailvshi.cn/yangpuqulvshi/yangpulvsuodizhi/4153.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