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时应该是组织结构的人数比较多,都是通过违法犯罪的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那这个人数到底多少才算是黑社会组织呢?黄浦区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犯罪集团的高级形态,其社会危害性远远高于包括犯罪集团在内的其他犯罪。普通犯罪的目标和危害后果是直接的和具体的,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除目标和危害后果是直接的和具体的外,还要求侵权行为的间接的、非具体的、抽象的目标和后果,即“在某一地区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体与后果、间接侵权客。由此可见,间接抽象的非特定性目标和后果是组织特有的社会危害性后果,是组织的黑社会性质,是组织的黑社会性质。这是评估与三合会有关的组织的整体犯罪,以及该组织成员的个人犯罪的法律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抽象的社会危害性特征需要由具体和直接的事实来确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以司法解释和会议记录的形式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指导意见》, 2018年1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列出了7种具体情况和1种基本情况。 在其合法利益受到刑事或者严重违法行为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的;(二)垄断某一行业的生产经营,或者对涉及某一行业的准入、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三)涉及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在有关地区或者行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扰乱或者扰乱他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对有关地区、行业造成严重影响;(五)扰乱或者破坏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有关地区、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或者使其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或工作; (六)多次扰乱、破坏党、国家机关、行业管理部门、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秩序,或者致使上述单位、组织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七)利用职权、影响,帮助其成员或他人取得政治地位,或者在党政机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八)其他造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损害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的情形。 同时指出,鉴于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某些地区”规模的相对性,不能简单地要求“某些地区”达到特定的空间范围。 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危害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即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某些地区”,可以是城市、县或更大的地区,也可以是城镇、办公室, 居委会管辖的村庄或地区。 吴学占黑手党通过犯罪活动、高利贷、暴力或软暴力收债等方式,干涉建筑企业承建项目,迫使中标企业转移项目。 在关东地区,影响较大的古镇地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危害特征明显。 总之,危害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应当从时间、频率、强度、受害者数量以及对特定区域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二、黑社会性质进行组织认定标准应坚持全面依法、实质、稳定发展原则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需要综合评价和全面衡量这四个特征。 一是坚持法律认定原则。 根据法律和事实,犯罪组织明显不符合四项特征中任何一项的法律标准和要求时,不得视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同时,如果这四个特征都符合法律标准,并且某一特征的某一细节上只有一定的缺陷,如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标志不明显,我们就不能把自己与细节纠缠在一起。 减为一般群体犯罪。 二是坚持实质性判断原则。 危害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应以“危害性特征”为实质判断的核心,对于具有“危害性特征”而不具有其他特征的犯罪组织,如人数较少,存在时间短,层次不明确,也可视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并且获得的经济效益不大。 三是坚持标准相对稳定的原则。 除了法律和政策的调整外,确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应由于人为因素而费时和严格。 即使因政策调整导致认定标准发生变更,也应在能够掌握的变更范围内,尽可能选择接近原标准的变更标准,并将变更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如2015年《最高法院2015年会议纪要》要求,2015年以来组织特征人数标准为“10人”,尽管财政部《指导意见》,高等教育部 财政部和财政部于2018年1月发布的要求是,人数不能“一刀切”,调整幅度不能太大,参考标准应为“10”。 在1-3人的限额内适度减少人数。 对已经制定了经济特征经济效益数额标准的地区,调整范围应当适度,并尽量保持标准的相对稳定性。 维护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标准的稳定性,有利于被告人接受司法判决,有利于公众的教育和指导,有利于建立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本案一、二审法院对黑社会性质四个特征的认定标准,既符合《最高法院和最高法院指导意见》的精神,也符合《最高法院2015年会议纪要》的要求。 保持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标准的相对稳定性。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如何认定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其危害有了更深的认识,如果需要法律上的援助,欢迎咨询黄浦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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