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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法上海闵行房产律师专业委员会是由多位知名房产专业律师组成。委员会成员代理疑难房产纠纷上千起,实战经验丰富。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审核、陪同办理以及房产相关协议的起草。精通各类房产诉讼案件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定金返还/逾期交付/虚假宣传)、二手房买卖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权属纠纷、房屋继承纠纷、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离婚房产纠纷、涉外房产纠纷等。对判决结果研判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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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争议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能否受理?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来回答

时间:2023-05-19 09:03 点击: 关键词:上海房产纠纷律师,不动产争议

  在不动产争议案件中,如果第三人未能参加诉讼而导致法院判决生效后,提出撤销之诉的情况,本文将围绕法院是否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的问题展开讨论。上海房产纠纷律师带您了解一下有关的问题。

不动产争议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能否受理?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来回答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撤销之诉的性质。撤销之诉是指当事人因自己的原因未参加诉讼,或者因为第三人或其他原因未得到诉讼程序的保障,而造成的判决或裁定不合法或者不公正,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诉讼。在撤销之诉中,原告和被告是以前一案件的当事人身份出现的,而第三人是指该案件中未参加原审的当事人。

  对于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不动产纠纷案件,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第三人在此过程中未能及时参加诉讼,导致法院判决生效,其提起的撤销之诉,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受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再审。经审理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定案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判前申请受理,经人民法院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权利人,并在通知中告知其他权利人适用本条规定,逾期不申请受理的,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

  结合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第三人如果因自己的原因未参加原审诉讼,导致法院判决生效后提起的撤销之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不动产登记规定的规定,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再审,但是第三人未能参加原审诉讼,不能享有再审的权利。此外,第三人提出撤销之诉,应当在原判决或裁定还未生效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而不是等待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再提出申请。因此,第三人提出撤销之诉已经超过了法定申请时限,也应当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到庭或者未委托代理人到庭,法院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裁定缺席判决或者缺席裁定。当事人可以就缺席判决或者缺席裁定提出复议申请或者重审申请。”

  因此,在第三人未能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或缺席裁定。如果第三人不服缺席判决或缺席裁定,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复议申请或者重审申请,但是不能提出撤销之诉。

  在上海市的实践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曾经审理过一起类似案件。该案中,原告曾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一起不动产登记案件,因第三人未能参加诉讼,导致法院作出了判决。之后,第三人提出撤销之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三人因自己的原因未参加原审诉讼,不能享有请求再审的权利。同时,第三人的撤销之诉已经超过了法定申请时限,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该案最终得到了合理的解决。

不动产争议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能否受理?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来回答

  综上所述,对于第三人因自己原因未参加诉讼,导致法院判决生效后提起的撤销之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同时,对于因第三人未能参加诉讼,而导致法院作出的缺席判决或缺席裁定,第三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复议申请或者重审申请,但是不能提出撤销之诉。这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诉讼程序稳定的重要措施。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也应当积极引导第三人及时参加诉讼,提高其诉讼意识和法律素养,避免因为不熟悉法律程序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同时,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应当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其能够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在上海市,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例如,该院通过建立司法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审判、在线申请等服务,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和申请诉讼所需材料。此外,该院还通过增设短信提醒、电子邮件提醒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提供诉讼信息,引导其积极参与诉讼。

不动产争议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能否受理?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来回答

  总而言之,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提醒大家,对于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在此过程中,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因为诉讼程序问题而导致的不公正结果。与此同时,第三人也应当在法定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并积极参加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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