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律师事务所排名介绍私人滋扰
私人滋扰是一种古老的错误设计,作为相邻土地所有者之间的一种行为,旨在保护某人对土地的利益不受邻居活动的不利影响。伤害通常是间接的,因为侵犯侵权行为可以保护一个人免受直接入侵。
私人妨害也是一种处理相邻土地所有者之间纠纷的侵权行为。它涉及在一个人以任何他们希望的方式使用他们的土地的权利和他们的邻居不受干扰的权利之间取得平衡。它是非法干涉一个人对土地的使用或享受,或对土地的某些权利,或与土地有关的权利。
由干涉土地权利构成的妨害在土地法中属于奴役的标题下处理。虽然拥有土地权益的人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为所欲为,但他的活动不得给与他的土地同样拥有权益的其他人造成不便或损害。因此,妨害法关注的是相互竞争的利益的平衡。
在讨论私人滋扰时,通常的出发点是不允许任何人利用他的财产伤害他人的原则,这本身并没有多大用处。它没有告诉我们在法律介入之前被告对财产的使用可能会在什么时候发生。在相邻的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竞争私人权利与虚假的公共利益之间需要寻求并尽可能实现平衡。
问题陈述
至于我们关于滋扰研究的建议,主要的问题陈述是是否有任何法律规管私人滋扰问题。当滋扰发生时,问题就出现了,我们会研究法律的哪些规定可能与公共滋扰相关。在这项研究中,我们还将讨论私人妨害已确立为保护民事诉讼中人民利益的法律的基础以及如何有效地涵盖这种情况。如果有任何与私法相关的法律,该法律如何适用于不法行为者。
在这项研究中,将详细讨论私人滋扰,以便更好地了解。这就引出了假设的首要问题,私人滋扰是否足以保护人民的利益。在本研究中,我们将着眼于可以对侵权人采取法律行动的各方。
还将讨论可用于反驳私人滋扰索赔的辩护。在本研究的完成过程中,研究者可以对私人妨害有更多的认识,并能够就私人妨害在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上的意义进行探讨。
学习的重点
我们的研究完全基于私人滋扰。私人妨害是侵权法的组成部分之一。首先,重要的是要确保这项关于私人滋扰的研究能够维护个人享受和谐与和平生活的权利。这种平静的生活包括在本质上保护土地的邻里生活。因此,私人滋扰是侵权法中必须加以消化的领域,以确保个人免受滋扰的权利以及如果发生此类滋扰可以恢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等补救措施。
客观的
这项研究的总体目标是获得更多有关私人滋扰的信息,并增强对研究主题的理解。这可以帮助人们更多地了解他们的权利,并增强他们对私人滋扰的认识。私人滋扰可能会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所以我们需要对私人滋扰进行充分的研究,让人们意识到自己的权利。
本研究还包括以下具体目标:
1) 区分私人滋扰与其他滋扰。
2) 审查用于确定涉及私人滋扰的诉讼的现有法律和立法。
3) 提请公众注意当滋扰侵犯了他们的自由生活权时,他们的权利是什么。
4)审查存在法,是否足以保护马来西亚的人身权利。
假设:
在民事诉讼中的侵权法中关于私人妨害的法律地位特别是马来西亚的生动解释。基于普通法原则的妨害原则是在 Ryland 和 Flecter 案中提出的,当可能造成危害的东西从被告的土地上逃到原告的土地上,从而对原告造成损害时,该原则会施加责任。这本身可能会引起滋扰诉讼,但并非没有必要。
对许多人来说,滋扰与人与人之间的深刻理解和相互关系对于实现和平与无对抗同样有价值。对在马来西亚设立滋扰的意义进行更深层次和图形化的解释的结果是,人们通常会在没有好战和争论的情况下理解和掌握这个想法。未能准确地向人民提供他们的权利将诱使公众以超出合理方式行事。尽管马来西亚是一个多种族人口国家,但仍有一些案件涉及对其他种族不满意的种族之间的诉讼。马来西亚的法律根据普通法遵循了滋扰,以防止任何人侵犯另一项自由生活的权利。
研究方法论
教义研究是对纯粹法律的研究。法律可以定义为一套规范个人之间关系的规则和原则。它以规则、原则、学说、格言、概念和术语等一个或多个法律介词为出发点和重点研究。法律图书馆以阅读和分析所有材料的方式进行研究。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将撰写一份报告,该报告可能会在介词或新的示范法规中提供新的表述。
为了我们的研究目的,我们将承诺使用法律来进一步支持我们的研究。. 在法律方面,我们将承诺使用已编入当地法规的英国普通法、当地司法判决和普通法原则。例如,我们使用最相关的案例,无论是来自英国普通法还是本地判决案例,以解释我们生活中的几种公害情况。
此外,已使用的地方法规是 1976 年地方政府法,该法令规定地方当局有权建造新的公共场所并扩大此类公共场所以及任何土地、房屋或建筑物的所有者此类目的或受到损害的,将根据任何成文法的规定予以赔偿。进一步规定,如果对赔偿金额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将此事提交有管辖权的管辖。因此,因地方当局依法行使职权造成妨害对原告财产造成损害的,将以损害赔偿的形式予以赔偿。可能不会针对地方当局根据法规行使权力而发出禁令。
数据
数据类型
我们出于研究目的使用三种类型的数据。首先是主要来源。我们计划在研究中收集两种主要来源,即与国内或国际私人滋扰有关的案例和法规,以便我们也可以查看马来西亚和英国有关私人滋扰的法律。
其次,我们将把研究重点放在文章和期刊等二手资料上。这些文章和期刊可以在马来亚法律期刊和其他学术学者那里检索,他们的想法私人滋扰是无可辩驳的。
第三,我们将使用在线数据库作为我们的第三来源作为我们的最后来源。
数据采集
至于数据收集,则应从法律图书馆获取。出于这项研究的目的,我们打算在完成我们的研究后访问马来西亚北方大学和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除此之外,数据收集的完成将通过在线完成。这些数据库是哈佛法律、西方法律、评论、马来亚法律杂志以及 Lexis Nexis。
数据分析
为了确定我们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我们打算在我们的研究中使用内容分析。我们通过数据收集收集的数据,我们将对其进行分析,以便全面了解私人滋扰。
学习限制
研究人员希望对这个提议进行更多的研究;然而,有一些限制限制了我们深入研究这项非常特殊的研究。例如:
时间的约束
在我们的研究中,时间是必不可少的。由于研究人员来自学生群体,他们被分配了一个固定的日期,因此在时间上受到了限制。他们有不同的学习时间,例如不同的课程使他们在时间管理上遇到困难。这个因素使得结果或研究结果也有限,但仍然很紧凑,因为他们明智地使用了分配的时间。
参考约束
在选择要寻找的地方和为该提案搜索信息方面,研究也存在限制。研究人员只能在附近的公立大学法律图书馆进行仔细研究,例如 Perpustakaan Sultanah Al-Bahiyah 大学北方大学图书馆。由于图书馆的资源和参考资料有限,他们只能找到有限的信息。
金钱的约束
金钱是限制研究的主要原因。尽管为研究目的提供了预算,但由于分配的预算很少,因此仍然不够。由于汽油和柴油的市场价格上涨,包括飞行费和出租车费在内的运输成本现在正在增加,因此该提案收到的资金是不够的。除此之外,为了与相关方的沟通,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与重要的人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