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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加班工资和加付的一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认定

时间:2023-07-27 18:18 点击: 关键词: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所应获得的工资报酬。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和计算基数均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上海劳动纠纷律师为您解答一下相关的问题。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加班工资和加付的一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认定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根据这个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 (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 150%)= 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但不得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这里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指的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所应获得的工资。而计算基数则是指计算加班工资时所使用的基础工资金额。

  具体来说,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也就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获得的工资。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例如,上海市某公司与员工张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分为加班时间。在合同中,公司未明确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某天,张某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多少加班工资呢?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所以他的日工资为8000 ÷ 22天 ≈ 363.64元。因为他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所以公司应向他支付2小时的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规定,加班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加班工资。

  因此,张某每小时的加班工资为:363.64元 × 150% ÷ 8小时 ≈ 68.18元。

  因为张某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所以公司应当向他支付的加班工资为:68.18元 × 2小时 = 136.36元。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用人单位会采取“低于或等于”的支付方式,也就是将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作为加班工资的最低标准,而不是具体的计算基数。例如,在上海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三、相关法律案例

  在实际工作中,关于加班工资的争议案例也时有发生。下面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了解具体的情况。

  案例:某公司与员工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王某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每天8小时,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分为加班时间。公司未明确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在合同期间,王某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10小时。公司按照6000元 ÷ 21.75天 ≈ 275.86元/天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向王某支付了275.86元 × 1.5 × 10小时 = 4137.90元的加班费用。

  王某认为,公司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正确,应按照他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加班工资。因此,他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和计算基数均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那么应当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未明确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因此应当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王某认为公司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正确,但是法院判决认为,公司的计算方式是正确的,因为公司按照王某月工资6000元 ÷ 21.75天 ≈ 275.86元/天来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并且这个数额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因此,王某的起诉被驳回。

  这个案例说明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争议可以在法律程序中解决,并且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计算基数是否合法。

  四、结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延长工作时间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办法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应当参照同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者工资水平,确定计算加班工资的标准。

  在上海市,如果加班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加班工资。如果加班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二十计算加班工资。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加班工资和加付的一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认定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明确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参照同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者工资水平,确定计算加班工资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标准,并且这个标准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那么计算方式是合法有效的。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加班工资和加付的一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认定

  总而言之,上海劳动纠纷律师提醒大家,用人单位应当明确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和计算基数,以便避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争议。对于劳动者来说,要认真了解劳动合同中的加班工资约定,并且在发现问题时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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