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告提供的现有证据,被告转发的文章照片并非原告的唯一照片,文章中涉及的自然人较多。 文章图片未提及原告是被告的服务对象或形象代言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静安律师一起看看吧。
因此,原告没有证据表明被告从原告姓名肖像中获利。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因涉案物品遭受直接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 由于偷税漏税的社会影响,原告的正面形象不再存在,其商业价值更少,其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没有根据。
综上所述,被告认为原告的索赔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索赔。
当事人可以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以及当事人之间进行了研究证据信息交换和质证,根据不同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情况如下:
2020年4月18日,由应用真实数据保存中心通过屏幕记录和互联网证据收集发布,获得的编号为ZX-BWX-0120418812108上述证明文件记载的证明文件显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被告在其微信官方账号上发表了10篇文章,分别为“记者问范X冰:您做过整形手术吗?” 师傅范连这样说都吵醒了很多傻女人!
范X冰:在过去的18年里,微造型让我看起来很漂亮。 范X冰在做微整形手术,黄毅在做面部美容,你呢? 这些男女神可以做“一个48岁的周海梅看起来像一个20岁的女孩,30岁的活细胞”,“美丽在心,2014秋冬时尚化妆”。 整形手术。是你做的吗? “显微外科手术是安全的,但前提是不要占便宜,”中央电视台说,“展现额头是美女的标准!” 打开的长条被女星摧毁的刘海(组图)“等等!” 等等钱! 等一会儿! 等你变老! 等等,时间会给你一张无法挽回的老脸! "(以下简称涉案物品),涉案物品附图中有45张涉及原告肖像的照片。
为了证明粉丝 xbing 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原告在百度百科全书和新浪微博上提交了粉丝 xbing 的截图。
被告称涉案文章、图片为转载,并提交了其他网站的涉案文章截图。
经询,原告当庭撤回要求判令被告断开网络侵权产品链接终止侵权问题行为的诉讼服务请求。
上述事实有IP360公证文件、百度百科截屏、新浪微博截屏、当事人陈述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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