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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时非户籍在册人员能否提起拆迁诉讼?上海律师带您了解

时间:2023-05-08 10:42 点击: 关键词:上海律师,拆迁诉讼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征收补偿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在实际征收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人不具备起诉条件却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本文上海律师就一个类似的案例进行分析,探讨该如何理解“起诉条件”的概念。

征收时非户籍在册人员能否提起拆迁诉讼?上海律师带您了解

  一、案情简介

  某市某区政府针对某地块土地实施征收,并发出征收决定书。在征收过程中,涉及到A户,但A户并非该区户籍在册人员,同时征收协议也明确指出该户不符合居困难条件。因此,该户起诉政府要求重新核定征收补偿金额,政府则以其不具备起诉条件为由提出反驳。

  二、法律规定

  在理解该案的起诉条件问题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有关法律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还规定:

  “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符合诉讼条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三、起诉条件的概念

  起诉条件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只有当当事人符合了这些条件,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A户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政府重新核定征收补偿金额,但政府认为该户并不具备起诉条件,因为该户不符合本市居困难条件。那么,什么是居困难条件呢?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居困难家庭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

  居住条件差,无自住房屋或住房面积小于国家规定标准。

  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六十五分之一,或者是无固定收入或低收入人群。

  患有大病或重病。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符合居困难条件的家庭才能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比如在征收补偿方面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补偿。如果一个家庭不符合居困难条件,那么就不能享受这些优惠,也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补偿。

征收时非户籍在册人员能否提起拆迁诉讼?上海律师带您了解

  回到本案,A户并不符合居困难条件,政府因此认为该户不具备起诉条件。那么这个判断是否正确呢?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

  四、起诉条件的适用

  在处理起诉条件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分析。一般而言,当事人如果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就需要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

  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这是起诉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行使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如果当事人没有诉讼权利或者诉讼利益,就不能起诉。

  具备法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这是起诉条件的基础,是指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如果当事人没有这些能力,也就不能起诉。在本案中,A户想要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政府重新核定征收补偿金额,这就需要他具备起诉条件。但是,政府认为A户不符合本市居困难条件,因此不具备起诉条件。

  那么,政府的这个判断是否正确呢?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居困难条件的人才能提起征收补偿诉讼。因此,政府的这个观点不一定是正确的。事实上,如果A户能够证明自己有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以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那么他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法律案例分析

  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我们来看一个类似的案例。

  2019年,上海市某区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某地块土地进行征收。其中涉及到一户名为B的居民,B家并不符合上海市的居困难条件。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提出了征收补偿方案,但B家认为政府给出的补偿金额不足以弥补他们的损失。于是B家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政府重新核定补偿金额。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B家并不符合上海市的居困难条件,因此政府认为他们不具备起诉条件。但是,法院认为政府的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本案中,B家具有行政诉讼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同时也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因此,他们具备起诉条件,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当事人是否具备起诉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在本案中,政府认为B家不符合居困难条件,因此不具备起诉条件。但是,法院认为政府的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B家具备行政诉讼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同时也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六、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在处理征收补偿纠纷时,政府应该根据法律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相应的政策优惠和补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有符合居困难条件的居民才能提起征收补偿诉讼。

  在处理征收补偿纠纷时,当事人具备起诉条件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如果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那么他就具备起诉条件,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A户并不符合上海市的居困难条件,但是如果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那么他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征收补偿诉讼。因此,政府不能仅仅因为A户不符合居困难条件就认为他不具备起诉条件。

征收时非户籍在册人员能否提起拆迁诉讼?上海律师带您了解

  最后,上海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处理征收补偿纠纷时,可以寻找自己需要的法律资料,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充分了解自己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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