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避免劳动纠纷。特别是在工人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企业应尽量通过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为协助企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今天黄浦区劳动纠纷律师特别提示和分析协议的内容点,供您参考。
01、准确表达终止劳动合同的含义。
终止劳动合同是本协议的目的。表达时,词语必须准确,不能准备终止、即将终止、希望终止等词语,否则会质疑终止的含义,直接影响终止协议的有效性;直接表达双方协商终止劳动合同。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与终止混淆。有些企业不注意,意外应用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模式,或不区分终止和终止,可能直接导致终止行为的无效。
02、协商一致终止协商的提出方。
在协商一致终止的情况下,大部分是由用人单位协商终止的,在某些情况下,一些工人提出终止协商。不同的提议不会影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果,但它决定了雇主是否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支付金额和工人是否可以获得失业救济金,因此协商终止的提议人非常重要。在制定终止协议时,应充分考虑经济补偿金额高于法定标准。员工愿意获得失业救济金,并根据事实达成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协议的一方与实际提议人不一致,这要求雇主充分考虑协议一方的利弊。
03、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日期或时间。
协商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终止时间有两种:一种是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时终止劳动合同;另一种情况是双方在签订终止协议后的某个时间点(或期限后)终止劳动合同。一般来说,终止协议应说明终止的具体日期,如X年X月X日。
如果终止时间写在某一天,参照《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发〔1996〕354号)第五条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24时为准,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当天24时。
如果终止协议约定即日终止,为避免双方签字后当天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企业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终止。
04、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一项容易发生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列项:很多时候,企业支付的所谓经济补偿支付的所谓经济补偿还可能包括其他补偿项目,如未全额支付的加班费补偿、社会保障、公积金支付不足的补偿、未休年假补偿、当年奖金的适当支付,甚至超出法定标准的额外补偿。
这涉及到一个问题,无论这些项目是单独列出的,还是一揽子支付和无争议的条款。如果单独列出,可能存在几个问题:(1)单独项目补偿不确定金额,只是补偿意向;(2)项目涉及以前的管理不合规操作,不想写黑白;(3)单独列出的,非经济补偿项目可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或员工需要承担;(4)不希望对后续员工产生影响。如果没有单独列出,企业会担心钱已经支付了,员工仍然会继续要求。
当然,这类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律师不能给出标准答案,需要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情况进行判断。律师的基本提示是,由于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是强制性的,不能因协议而免除责任。如果在这方面有补偿,应优先考虑。
2.支付金额。货币:经济补偿金额最好同时用大小写明。如果货币没有特别约定,则为人民币。
3.税前或税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往往对谁承担经济补偿税有争议。因此,如果涉及纳税,双方应在协商过程中解释个人所得税的承担人和终止协议。
4.支付时间和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完成工作交接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在实践中,双方需要明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时间和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次支付。汇入的具体账户应为员工工资账户。如果没有,应该写清楚。
05、工资支付截止日期。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缴纳截止日期。
黄浦区劳动纠纷律师鉴于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双方通常同意最后一个工作日,但工资支付的最后日期可能与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同,建议明确,具体到日。
社会保障和公积金支付的月份也应明确约定。双方同意用人单位终止后仍需支付一段时间的社会保障或公积金的,双方应明确约定社会保障和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由谁承担,如何支付。
06、安排年假、奖金、佣金等事项。
这些项目通常是解除劳动合同时经常发生争议的事项。如果年假没有提前安排,补偿金额将在这里约定;年度奖金是否支付,情况如何。佣金奖金问题相对复杂,可能涉及未付部分奖金,双方同意奖金支付规则。
07、无争议或弃权条款。
这是终止协议的另一个关键点。本条款的表达可以灵活处理,但最后一句话是必不可少的,本协议签署后,除履行本协议约定外,双方无其他争议。
这里有一个提示,因为即使有这样的一般条款,员工在签署后仍然会在签署后找不到公司的事情。因此,建议在这里列出无争议的具体项目。
08、交接时间和方式。
员工离职后,交接的重要性通常会体现出来;如果交接不到位,会给后续接手人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因此,交接期限必须在协议中注明。指定交接人。交接内容和方式等。一般用人单位有交接制度和流程,可以按照交接流程约定办理。如有特殊事项需要交接,具体交接方式、要求和交接时间应明确约定。
09、启动竞业限制义务。
如果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应重新说明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启动竞业限制,以及竞业限制的具体要求和报告义务。竞业限制补偿支付应再次说明。即使竞业限制协议非常明确,最好在这里注意。如有必要,您也可以单独签署文件。
如果双方之前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此时也可以就竞业限制达成协商和协议。
10、不侵犯利益的保密义务和协议。
这里的保密一方面是合同履行期间获取商业秘密信息的保密责任的重申,另一方面是关于终止协议和协议的内容,要求工人保密。
同时,在协议中,员工通常不会损害雇主的相关声誉和利益。
除黄浦区劳动纠纷律师上述关键内容外,解除协议通常包括主要条款、离职程序条款、协议生效条款、协议语言文本条款等一般条款。此外,如果双方就特殊事项达成协议,则需要分析具体问题。
黄浦区劳动纠纷律师总结:工人没有明显过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的最佳选择,此时,双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协议,以后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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