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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房产律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应该如何按照法律条件进行继承

时间:2022-10-07 18:38 点击: 关键词:崇明房产律师,按照法律条件继承无证房产

  冯X峰系江X云与冯X佑独生子。1994年10月21日,江X云与冯X佑达成一个离婚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因属女方保护单位进行所有,故归女方家庭居住(将来自己房子归孩子生活居住)。1994年11月7日,江X云与冯X佑离婚,冯X峰由冯X佑抚养。1997年8月19日,家X路嫁给江X云。接下来就由崇明房产律师为您讲解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应该如何按照法律条件进行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崇明房产律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应该如何按照法律条件进行继承

  一、相关案例

  1、2005年4月20日,XX十四中出具房产证,载明:江×云同志,住我校1排1号,系公房。这套房子建于1986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26.68平方米。2007年6月5日,江×云与XX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达成安置购买协议,约定江×云申请购买位于富源安置小区2-11号楼3单元501室的房屋。房屋面积80.18平方米,地下室为本单元8号,面积19.1平方米。其中,房价限制部分占地26.68平方米,350元平方米;房屋优惠价格面积33.32㎡,700元 m2该房屋市场价面积20.18平方米,1180元平方米,总面积80.18平方米,总价56474.6元。地下室面积19.1㎡,430元m2,价格8213元。房屋及地下室总价款为61863.68元。

崇明房产律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应该如何按照法律条件进行继承

  2、2007年6月26日,江×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借款40000元购买涉案房屋,涉案房屋作为抵押物。到2012年,贷款已经还清。到目前为止,涉案房屋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该借款附件载明的抵押物为涉案房屋的共有人为江×云、胡×道。江锡云和X路住户一直住在涉案房屋中。薛曦香是江曦云的母亲,有六个孩子。两人均已去世(包括江锡云) ,有退休收入,冯新丰是江锡云和冯锡佑的独生子。他有四级残疾。江锡云和冯锡佑离婚后,就和冯锡佑住在一起。他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薛旭祥、胡旭道和冯旭峰都不是农民。

  二、案情分析

  1、XX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冯×冯、胡×道、薛×香作为被继承人江×云的儿子、丈夫、母亲,均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本案涉及的房屋为抚远小区2-11号楼3单元501室一套房屋,由江锡云与侯X路婚后共同购买,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 关于冯西蒙提出的房屋由原公寓楼拆迁安置的主张,冯西蒙与江西蒙的离婚协议规定,XX市第十四中学的公寓楼将来归他所有。 家X路应归还房屋意见,以及在划分物业时,应先拆除自己原有房屋面积26.68平方米的意见。 由于江旭云根据其工作情况享有原公屋居住资格,并在随后的搬迁安置中优先购买了涉案房屋,因此原公屋在江旭云在世期间丢失。 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公房后的居留权的约定,不能视为对江迅所购房屋的处置,故不采纳该意见。 涉及房屋面积为80.18平方米,地下室为单元第8号,面积为19.1平方米,属于江训遗产的房屋份额为50%(含地下室)。 诉讼期间,冯欣峰、胡希道、薛希祥共同确认涉案房屋(含地下室)的现价为22.5万元。

  2、XX市山城区XX乡中心校应支付江×云抚恤金25302元、丧葬费5000元,共计30302元。除了8070.3元,这笔款子都存在学校里。这30302元是江×云去世后其所在单位支付的,不属于其去世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故不属于遗赠。因交通事故死亡,郭×林在交警部门与冯×峰、胡×道、薛×香达成调解协议。郭×林赔偿江×云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车损费等损失共计40万元,也不属于江×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属于遗产。调解书中没有详细列出每一项,每一项对应金额依法划分如下:郭×林应当支付江×云死亡赔偿金40万元,但实际已支付江×云家庭医疗费8600元,丧葬费16000元,共计24600元。其余37.54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车损费等。从冯峰、胡X道、薛X香(交警部门调解书写明被赡养人为薛X香、冯X凤)的可分配财产中扣除被赡养人生活费。本案中,冯X-冯为四级伤残,父母双方应承担抚养他的费用,故江X-云承担抚养他的一半费用。向雪(85岁)有六个子女,其丈夫和大儿子死亡,江×云应承担五分之一的抚养费。

崇明房产律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应该如何按照法律条件进行继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参照河南省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32.96元年,郭×林、江×云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按50%计算为宜。冯×冯被抚养人生活费48065.36元(13732.96元year年×向雪被抚养人生活费6866.48元(13732.96元 year年× 5年× 50% ÷ 5人)。故冯×冯、胡×道、薛×香可分配的财产金额为320468.16元(375400元-48065.36元-6866.48元)。以上就是崇明房产律师为您讲解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应该如何按照法律条件进行继承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崇明房产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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