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早间到午后,一则消息流传坊间,搅动了各地棚户区改造拆迁户的心!先是传闻将在全国范围内一刀切叫停棚户区改造,搞得大家人心惶惶;之后针对民间的传言,昨日晚间国开行新闻办公室回应称“今年以来,开发银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政策,在国务院相关部委指导下,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开展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后续相关媒体发文称,国开行内部人士透露“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审批权全部先上收,分支行暂停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已经放款的存量项目照常”。宝山拆迁律师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棚户区改造是牵动亿万中国老百姓安居的重大信息工程,而每一次的政策环境变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重大战略调整,都能对棚户区改造中的广大拆迁户产生一个重大问题影响。
一、2018年初以来棚户区改造新趋势
在2018年3月的一份政府工作报告中,政府表示将“启动新的三年计划,解决棚户区重建问题”。根据该计划,2018年至2020年,将有1500万多个各类棚户区得到重建,其中580万个将在2018年得到重建。与2016年减少的40万相比,预计2019年和2020年将进一步减少。从数据可以看出,经过几年的大力推广,现在,我国棚户区的整体转型进入了“减量化的关键阶段”.
二、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发展变化情况分析
棚户区进行改造社会政策可以推出初始,为了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进程,国家从各个管理方面发展给予我们大力研究支持。为了能够满足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的资金市场需求,2014年央行创设“抵押补充贷款”(PSL)货币经济政策分析工具,即通过电子货币相关政策不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资产支持教育力度,保证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没有充足。在此理论基础上,2015年国务院37号文提出“积极有效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即拆迁办获得与安置房等价的安置款,自行选购商品住宅。该政策以及推行的初衷,是改善生活困难学生家庭个人住房建设条件的同时,推进中国房地产去库存。棚户区改造和去库存的结合从而使得货币化安置在棚户区改造中的占比也一路上升,我国棚户区改造传统货币安置比例从2014年的10%,到2016年达到48.5%,而到2017年部分农村地区已达到100%。
然而,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政策性银行目前正在收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贷款批准权,并减少了此类项目的新批准数量,表明资金普遍紧张。在资金吃紧的势头下,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也将发生变化,预计2018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将比前几年有所下降,今后几年将更多地以实物安置为主。
三、棚户区改造安置的新趋势将对家庭拆迁产生重大影响
拆迁补偿主要是通过两种不同方式:货币资金补偿和产权置换,法律问题给予了拆迁户选择权。然而,实践中对法律和相关国家政策发展并不需要熟知的拆迁户常会导致产生一个这样的疑问:“房子拆迁,到底要钱好,还是要房好?”,事实上存在两种教学方式我们无论哪一种,都应当确保拆迁户在拆迁后“生活质量水平不降低,长远社会生活有保障。”
然而,在实际的移民安置补偿中,两种方法的补偿效果是不同的。
在棚户区改造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情况下,经过长期的拆迁安置,棚户区得到的补偿资金跟不上瞬息万变的房地产市场,原来的房屋就消失了。拆迁补偿金买不起新房子。当然,造成拆迁补偿不足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拆迁中存在非法活动。
宝山拆迁律师最后要提醒我们广大拆迁户的是,拆迁进行实物安置也不要仅听拆迁办的空口承诺,一定就是要在企业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协议中约定好“安置房的位置、面积、户型、权属证件、交房时间期限和方式等”,如此这样才能得到真正地实现城市棚户区改造成为安居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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